考試刑訴:新事實新證據 - 考試Lydia · 2021-06-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前輩好, 請問刑訴第260條的新事實新證據,與同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的新事實新證據, 是否在解釋上範圍相同? 請高手指點,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Megan2021-06-08260條之新事實或新證據,實務認為只須於不起訴處分時,所未知悉之事實或未曾發現之證據,即足當之,不以於處分確定後新發生之事實或證據為限而420條1項6款所指之新事實新證據,依同條第3項,指判決確定前已存在或成立而未及調查斟酌,及判決確定後始存在或成立之事實、證據換言之,260及420所指之新事實證據應均包括存在在先或嗣後始存在之事實、證據Joe2021-06-10我個人會採422的舊見解,因為同樣是對被告不利,422是Oscar2021-06-15對受判決人不利。因為420新修法的見解是為了讓為受判Vanessa2021-06-15決人的利益聲請再審,如果在260採420新修法的見解,反而檢察官可以再行起訴,對被告不利。Wallis2021-06-18推樓上Charlie2021-06-18刑事訴訟應該不能只考量被告的利益吧?Hedda2021-06-19不起訴只是檢察官單獨的決定,適合賦予這麼強確定力嗎?Kumar2021-06-20不過104台上521判決也是採420條的新修法見解,不論是處分確定前或確定後發現的都是260條的新事實新證據Michael2021-06-25另外高等法院104聲再字388號裁定對新事實新證據是採422條的見解,這裁定也有被選為值得參考的判決,可以Vanessa2021-06-29去看看Jake2021-06-29沒有選本看得下去的教科書嗎?只靠自己單純讀條文會很累,而且沒體系不全面。還是,你的教科書沒有?!Freda2021-07-02260根本沒有限制的必要,根本沒起訴William2021-07-04限制也只是妨礙真實發現而已Quintina2021-07-07高等法院104聲再字388號裁定指的是檢察官對「無罪」判決Dora2021-07-12聲請再審,但是這邊問的是對「不起訴」處分重行偵查。Jack2021-07-16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跟「無罪」判決踐行的的程序差很Brianna2021-07-20多,何謂「新證據」可以重啟程序之解釋,也應寬嚴不同。Rebecca2021-07-22樓上你可以用那理由採420條見解,反正實務界也有不同Ida2021-07-24見解,只要論述說理清楚就好。Related Posts苦讀五個月 地勤考上飛航管制員110政大會研上榜心得板上有正在準備養殖技術的戰友嗎?有高職畢業考上技術類普考或四等考事嗎?民法355的小問題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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