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競合管轄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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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高上羅律師上課課本

的例子:

甲以連續之犯意 分別在台北及基隆偷竊二次 "先後"分別經台北及基隆地檢署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及基隆地院均為審理而為判決 若兩判決均"已確定"時之處理?

其中一個情形是台北地院先判決 基隆地院後判決 台北地院的判決確定在先

羅師是寫基隆地院應提起非常上訴 撤銷原確定判決 改依302 1款 免訴判決

可是小弟印象中 高晉老師上課是說

後面的法院應改判303 7款 或 302 1款會產生競合 但所糾正者乃當初不受理卻誤
為實體判決 應回溯到基隆地院判決時點 因此應依303 7款改判不受理判決

還是小弟誤會了@@a..

謝謝前輩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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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3-05-24
要以基隆地院判決時,台北地院判決確定否判斷。若已確定
,判決302。若未確定,則判決303。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5-27
星期六下午兩點準時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