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警詢筆錄證據能力問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證人之警詢筆錄有刑訴(下同)第159條之2與之3規定才可以成為傳聞例外。

讓我不解是那如果與審判相符或沒有第159之3的那四款事由不就沒證據能力?
那麼要怎樣警訊筆錄才可以用?

--

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7-22
簡單的來說就是要警察出庭作證進行交互詰問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7-22
原則就回到159+186,並保障被告對質詰問權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7-24
警察出庭會變成傳聞證人,也是傳聞證據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7-25
我記得159-3不限於那四款(不確定實務是不是也這樣認
為) ,但重點是要讓被告行使詰問權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7-29
若證人到庭作證講的內容一樣,又何必需要再去用警詢筆錄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7-30
感謝各位 我突破盲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