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不該車禍和解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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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底母親騎車去買菜但老人家不喜歡戴安全帽結果在路上被一台車裡面的人應注意而未注意開車門致使我母親撞飛倒地因此住院二次我母親不願意和解因為母親因此不敢騎車頭部開刀而且還因此看了身心科直到前天對方的保險公司(富邦)打來要我們先申請第三責任險的賠償我跟保險公司的人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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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0-08-12
今年五月底母親騎車去買菜但老人家不喜歡戴安全帽結果在路上被一台車裡面的人應注意而未注意開車門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3項: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故對方開啟車門未注意其他車輛為肇事原因.致使我母親撞飛倒地因此住院二次我母
Tom avatarTom2010-08-14
到底該不該車禍和解?>>>車禍至今約2個多月...建議可申請調解...先初步瞭解對方賠償誠意!!>>>如有疑問再來信
Ina avatarIna2010-08-16
我覺得鄧老師的回答不錯1.申請理賠並不等於和解要簽了和解書才算和解也可以想好要理賠的金額是多少試算一下醫療費看護費看醫生的交通費精神賠償工作收入減損等等2.車禍會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要在發生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才有效)還有侵權賠償(侵害身體)的民事賠償(兩年內提出)3.通常車貨有:
Liam avatarLiam2010-08-16
看你的問題你對理賠'和解知道得很貧乏保險公司的理賠是針對另一方的賠償無關和解你們不願和解對方被法院判刑你們甚麼都沒有和解可以和對方談條件媽媽受傷已成事實能拿多少就拿多少吧!...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