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職前先簽契約書合理嗎?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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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面試上某公立醫院,須簽立契約書

但該單位(非人事,是上班單位)先email了契約書給我

上班日、薪資欄都空白,要求我先印出來簽名蓋章寄回去單位

這樣他們才能送給人事 才能確認我報告日期


我覺得很不合理 因為內容尚未完整 卻要求我先簽名蓋章@@

但該單位的秘書又說 是醫院人事規定 要先簽契約書 才能確定報到日期


請問有人遇到這樣情況嗎?

本來就在等人事通知 想去這份工作 但現在這樣 讓人覺得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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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4-06-07
我的想法 你可以簽名蓋章 "自行留底一份(拍照、影印)"後回傳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06-08
你先拿到offer後,就要求正式契約書的副本(這時候應該就有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6-12
若被加註不利條款,到時雙方再討論。反正你自己有留底證明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6-13
證明留底和副本有出入,契約書被修改,理應重簽
Hardy avatarHardy2014-06-15
制式化條文就算了 若你很擔心被騙那就別去吧(公立醫院會嗎?)
Jake avatarJake2014-06-16
謝謝你的建議喔!我會先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