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底由於個人另有規劃,離開了到職兩個月的工作。
當時雇主不太願意讓我順利離開,
因此po過兩篇文向版友們請教對策。
即使預告離職當天就已斷絕一切聯繫,
對方在二月中仍以政府補助案補資料為理由,
要我現在的合作對象傳話,要求我出面。
當然我也不予理會,並告知親友不接受這種要求,無需傳話。
但今天又發現前雇主匯了錢到我帳戶。
當然不是薪水,我已經離職了,且金額遠低於月薪;
這讓我不知道該拿這種不知意圖的錢怎麼辦。
我在想,是不是把這些錢直接退回前公司的帳戶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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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雇主不太願意讓我順利離開,
因此po過兩篇文向版友們請教對策。
即使預告離職當天就已斷絕一切聯繫,
對方在二月中仍以政府補助案補資料為理由,
要我現在的合作對象傳話,要求我出面。
當然我也不予理會,並告知親友不接受這種要求,無需傳話。
但今天又發現前雇主匯了錢到我帳戶。
當然不是薪水,我已經離職了,且金額遠低於月薪;
這讓我不知道該拿這種不知意圖的錢怎麼辦。
我在想,是不是把這些錢直接退回前公司的帳戶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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