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作業員的工作其中兩間加班是正常嗎?
第一間工作面試發給你員工工作注意事項
上面寫一些工作時間和薪資計算等等
但裡面有一條寫說一個月基本加班時數48小時
第二間面試直接跟你說1,2,4,5,7要加班2,6不用加班
然後是隔週休的工作,工作制度看你要不要做
我做不少間的工廠工作但是加班都是依工作量
量大才加班,不然放長假問你要不要加班的同意沒有強制
然到現在工廠都用強制加班的嗎?就算工作量不大
第一間工作面試發給你員工工作注意事項
上面寫一些工作時間和薪資計算等等
但裡面有一條寫說一個月基本加班時數48小時
第二間面試直接跟你說1,2,4,5,7要加班2,6不用加班
然後是隔週休的工作,工作制度看你要不要做
我做不少間的工廠工作但是加班都是依工作量
量大才加班,不然放長假問你要不要加班的同意沒有強制
然到現在工廠都用強制加班的嗎?就算工作量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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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違反月工時常180+加班46時=約226時又符合基本工資以上計算
這樣公司也無違法...
雖然勞基法規定資方不得強制員工加班..可是如新員工不配合 ..有權不雇用
或是剛上班不配合 立即請你走路 頂多付少許資遣費..
你自己從下列幾點去看是否不合理(違法)?
以下是勞基法規定
1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
2每2週84工時(等於每月一般工時不可超過180小時)
3每日工時上限12小時(含加班、不含用餐休息)
4每週至少有一天休息
5每4小時30分鐘休息,可稍做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