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 -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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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120775/4103808

勞動部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國慶連假一連發生2起食物外送員死亡車禍,引發各界矚目。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今天會
同桃園市勞檢處、台北市勞檢處,針對Foodpanda、Uber Eats進行專案勞檢,最終認定2
家食物平台業者為「假承攬、真雇傭」,應為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


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也說,初步檢查發現,2家業者均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
出勤記錄。但因2家業者營業規模龐大,Foodpanda有3萬名註冊外送員、Uber Eats有2萬
名註冊外送員,若2家業者後續拒絕、或遲不提供這3項資料,勞動部會依「勞基法」第7
條、第23條第2項及第30條第5項,分別給予「最高罰鍰」30萬、100萬及45萬,合計175萬
。這也是國內食物外送平台業者開罰首例。

國內接連發生食物外送員機車事故,外送員成為高風險職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
委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不少立委關注食物外送員勞權議題,勞動部長許銘春上午也對
外承諾,即刻徹查Foodpanda、Uber Eats,且今天下午公布調查結果;且其餘外送業者會
在2周內清查完畢。

勞動部也在傍晚召開記者會,公布專案勞檢結果,認定Foodpanda、Uber Eats等2家平台
業者與旗下外送員的勞資關係為「雇傭關係」,打臉業者聲稱與外送員間為「承攬關係」
、不需投保勞保的說法。

鄒子廉表示,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今天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台北市勞檢處赴Foodpanda、
Uber Eats總公司實施勞檢。結果發現,2家業者要求外送員在服務期間穿著制服、使用制
式品牌圖樣保溫箱、也要在車身貼上公司logo貼紙;且隔天若無法上工,須24小時前回報
公司等規定,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業者須符
合勞基法相關規定,為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

此外,因2位罹災者「應保、卻未保」勞工保險,勞動部指出,將依據「勞工保險條例」
予以裁罰Foodpanda、Uber 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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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10-16
垃圾勞動部,屁話連篇,死了人開始亂屁,腦殘部
Agnes avatarAgnes2019-10-20
此例一開,職業工會肯定要跳腳了 XD
George avatarGeorge2019-10-21
此例一開,看看台灣還有多少公司不是僱傭~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0-25
看樣子接下來就是檢討接件次數跟外送里程數跟時間了..
.沒機會發大財囉
Edith avatarEdith2019-10-27
台灣用「假承攬、真僱傭」的「自然人承攬」在閃法律縫的
最大雇主不正是政府嗎?勞動部是不是該調查一下公部門用
了多少自然人承攬了?以身作則點吧
Edwina avatarEdwina2019-10-30
外送員還有權選擇要不要接個別作業事項,政府部門的自然
人承攬可是「其它交辦事項」包山包海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11-04
勞動部 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