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問題..權益相關 - 工讀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一下我在全家便利商店上班,97.1月在同家任職,於12月初離職。在12月中又回去任職,而在薪資上也與之前有所調整,因為我會輪班月薪是大夜22000中班25000。在農曆過年前一切都沒問題,但在農曆過年時上班時,有一天因為人潮較少也沒什麼事做,於是就和另一名工讀生在玩棋,隔天上班時,店長就很生氣責罵我說,有商品在昨天晚上就賣完了為何沒有補訂貨,我就去查看是什麼東西,結果沒有像店長所說的事。我回家想想店長責罵我的事之後,

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09-03-11
您好~  您的權益1>要求資遣費,新制資遣費是滿一年給0.5個月,則算一下您的新制年資,共C年D個月,平均薪資是最終六個月的薪資的平均,因此您的資遣費算式=平均薪資*C(D/12)*0.5。2>預告工資,滿三個月未滿一年,需10天前預告,若未預告則需折算10天支付。希望有幫上您的忙,祝福您!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6.gif...Showmore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3-11
平均工資指的應該是總工資/總日數喔!依照勞基法§2四平均工資:1.謂計算是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隻總日數所得之金額2.工作未滿六個月者,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隻總日數所得之金額3.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與問題無關,但因為回答者有提到,所以更正一下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