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權益]怎麼處理才能離職成功+領到薪資?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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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公司申請離職招到刁難,狀況如下:我的職業是會計,於3/30提出離職書面申請給部門主管G,她也已同意並收下,預計是4/30正式離職。但在要跟人事E小姐領取交接清冊時,她不願意給我!照勞基法第十六條規定,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另外,老闆娘也放話說,如果她沒同意我們就敢走,她就要告我們且扣押我們的薪水。問題:(1)照時間算來,我在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以符合規定,這樣哪裡有違法嗎?(2)人事E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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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4-05
$$$$$$$$$$$$$$$$$$$$$$$$$$$$$$$$$$$$$$$$$$$$$$$$$$$$$你好~~~你真的好傻喔!!!!!!!(1)照時間算來,我在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以符合規定,這樣哪裡有違法嗎?答::沒有違法喔!!(2)人事E小姐說,因為老闆娘沒同意放人,所以她不會給我們交接清冊,那我們可以自己打交接清冊做點交嗎?答::公司已犯了勞基法第5條了喔!!!(3)員工離職,部門主管已同意,老闆娘卻說她要裝做不知道且不放人,這樣合理嗎?答::公司以犯勞基法第5條(4)如果到時候,我們以自己的交接清冊�
Olivia avatarOlivia2009-04-05
感謝您的回答!目前我還在跟公司處理中,如果真的沒辦法解決,到時候可能真的會請勞工局幫忙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