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處理過程分享(台中市 2008年) - 離職
By Freda
at 2016-10-24T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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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suvalen (支持華航空姐女友罷工)》之銘言:
: Q1:如何申請協調的流程?
: A1:去勞工局,填一張申請單,等通知
補充說明(在下在2016台北市勞動局填過)
這邊申請單只要簡述勞資爭議的原因,以及申訴的要求
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據與資料
: Q2:與雇主和協調委員開協調會的過程?
: A2:收到協調會的時間跟地點,去到現場,雙方坐定,互相陳訴(叫罵),協調委員裁決
我就沒到這邊了,因為與公司簽了和解
但到了協調會上,所有對你有利的證據都要搜齊
: Q3:從協調、上法院到領到薪資,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 A3:離職4月10號 協調會4月底 上法院5月底 領到薪資約6月底
: 2008年 主管單位 台中市勞工局
: 申訴對象 地方國中小補教安親班 申訴原因 延遲給付薪資
: 由於這家並沒有幫我投保 勞保 勞退 失業等保險給付
: 所以不能請領墊付薪水及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 公司以現金支付薪水,並且用手算紀錄於打卡上
: 當初只有先申請協調,(協調效用低、無強制力,只需協調委員一人)
: 沒有調解(調解效力高、有強制力,但需調解委員三人)
: 詳見 https://goo.gl/WNUiGM 現在應該都已改成全面調解了
補充台北市勞動局
協調委員一人
分民間與政府,申請單上明確寫著,
若您選擇民間調解,比較"快"開會
在下選擇政府,從送申請單後大約兩星期內送開會通知單,
大約一個月內開會(<--申請單日期算)
: 協調成立 以積欠薪資的八成 支付,但是雇主確沒有按約給付
: 跟勞工局反應,得到的結果說這是民事問題,請我去法院提告
: 法院提告,裡面有志工會問你要辦什麼,然後給你狀紙跟範本,照寫完之後送件
請問這部份原po自己寫????
: 原本法院民事提告需要付裁判費但是根據
: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59條
: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
: ,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
: 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
: 前項聲請事件,法院應於七日內裁定之。
: 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
: 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 所以我當下是沒有付裁判費的
所以一定要經過"調解"才免"暫"付費用??
: 結果,敗訴,主因 訴求於法條規定不符。
你敗訴了,那麼法庭的費用應該是您支付吧??
那麼是是一千元裁判費嗎??
: 發現問題了嗎?因為法院不認可協調委員會的結果,協調不等於調解。
: 協調是由勞工局所委託的民間團體處理,法院不認可其效力。
: 後續,雇主的父親出面支付當初協調會上的薪資
你敗訴,但資方又願意付薪資
請問您做了什麼導致對方願意付???
: 新制勞資處理方法 https://goo.gl/UrBSFQ
: ===
: 重點 不是我愛罵公務員,而是有一些害群之馬
: 大多數的勞工平常光要賺錢養活自己跟家人沒時間了
: 沒事根本不會(也沒空)去檢舉或申訴
: 會去檢舉申訴的大多都是被逼到要離職了
: 請公務員將心比心
: 以上 歡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經歷
--
您做得是口頭說"我一定會爭取到底"嗎???@@
--
: Q1:如何申請協調的流程?
: A1:去勞工局,填一張申請單,等通知
補充說明(在下在2016台北市勞動局填過)
這邊申請單只要簡述勞資爭議的原因,以及申訴的要求
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據與資料
: Q2:與雇主和協調委員開協調會的過程?
: A2:收到協調會的時間跟地點,去到現場,雙方坐定,互相陳訴(叫罵),協調委員裁決
我就沒到這邊了,因為與公司簽了和解
但到了協調會上,所有對你有利的證據都要搜齊
: Q3:從協調、上法院到領到薪資,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 A3:離職4月10號 協調會4月底 上法院5月底 領到薪資約6月底
: 2008年 主管單位 台中市勞工局
: 申訴對象 地方國中小補教安親班 申訴原因 延遲給付薪資
: 由於這家並沒有幫我投保 勞保 勞退 失業等保險給付
: 所以不能請領墊付薪水及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
: 公司以現金支付薪水,並且用手算紀錄於打卡上
: 當初只有先申請協調,(協調效用低、無強制力,只需協調委員一人)
: 沒有調解(調解效力高、有強制力,但需調解委員三人)
: 詳見 https://goo.gl/WNUiGM 現在應該都已改成全面調解了
補充台北市勞動局
協調委員一人
分民間與政府,申請單上明確寫著,
若您選擇民間調解,比較"快"開會
在下選擇政府,從送申請單後大約兩星期內送開會通知單,
大約一個月內開會(<--申請單日期算)
: 協調成立 以積欠薪資的八成 支付,但是雇主確沒有按約給付
: 跟勞工局反應,得到的結果說這是民事問題,請我去法院提告
: 法院提告,裡面有志工會問你要辦什麼,然後給你狀紙跟範本,照寫完之後送件
請問這部份原po自己寫????
: 原本法院民事提告需要付裁判費但是根據
: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59條
: 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
: ,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
: 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
: 前項聲請事件,法院應於七日內裁定之。
: 對於前項裁定,當事人得為抗告,抗告之程序適用非訟事件法之規定,非
: 訟事件法未規定者,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 所以我當下是沒有付裁判費的
所以一定要經過"調解"才免"暫"付費用??
: 結果,敗訴,主因 訴求於法條規定不符。
你敗訴了,那麼法庭的費用應該是您支付吧??
那麼是是一千元裁判費嗎??
: 發現問題了嗎?因為法院不認可協調委員會的結果,協調不等於調解。
: 協調是由勞工局所委託的民間團體處理,法院不認可其效力。
: 後續,雇主的父親出面支付當初協調會上的薪資
你敗訴,但資方又願意付薪資
請問您做了什麼導致對方願意付???
: 新制勞資處理方法 https://goo.gl/UrBSFQ
: ===
: 重點 不是我愛罵公務員,而是有一些害群之馬
: 大多數的勞工平常光要賺錢養活自己跟家人沒時間了
: 沒事根本不會(也沒空)去檢舉或申訴
: 會去檢舉申訴的大多都是被逼到要離職了
: 請公務員將心比心
: 以上 歡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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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做得是口頭說"我一定會爭取到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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