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調解會-一定要錄音錄影!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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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雖然與調解會無關
但我也認為任何事都要錄音或有書面記錄

以前 馬英九第二任時
我曾經透過就業安薪讚的平台
在一間工廠當作業員 月薪23K
(記得離職當天,還剛好一群外勞開始進來)
但因為做事比較慢而被嫌
後來就牽扯到被扣工資的事情
被扣工資是我完全不知道的
加上曾看過資方不得扣勞方薪資的信息
於是打電話到桃園市民專線詢問相關問題

當時被轉接的人員口氣不太耐煩
意思就是和我說只要簽的合約提到同意員工規範
即便未明確寫在合約上 勞方不知道員工規範是什麼
也是勞方自己沒問清楚的責任
因此資方有資格藉此扣勞方的工資

當時我單純相信政府是公正的
加上市民專線提到對話將(全程/抽樣?...忘了)錄音
便真的就覺得資方扣錢是應該的

我想現在這事如果是改成用市民信箱寄信詢問的話
可能得到的回覆就會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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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ama avatarKama2022-07-13
扣薪不管你簽什麼鬼同意書還是要走勞基法規範的程序
Callum avatarCallum2022-07-16
推 辛苦您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22-07-13
這就是我們發文的目的阿 希望您未來工作順利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7-16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2-07-13
可憐噗仔
Hedy avatarHedy2022-07-16
錄音錄影 不見得都很妥 也可能讓你吃上別的麻煩~要小心 呵
Elvira avatarElvira2022-07-13
自己言論站得住腳 不必擔心錄音錄影問題
不然你開車騎車都不要用行車紀錄器 反正後果自負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