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話題深受大家熱烈討論
忍不住來回應一下
而我的情況剛好是與原作者相反的情況
三年前,剛畢業找工作
面試上了現在公司,新水福利尚佳,35K 傳統產業
無需輪班,辦公室的設計相關工作
早八晚七 ,離家15分 尚稱穩定
三年後,想主動為自己加新
面試了2-3間公司,主管願意錄取
但人資卻明白表示自己公司規定無法給的起與先前公司的相同待遇
也就是必須自砍薪水跳槽 (無分紅) ?!!
此後,才知道,我是幸運的社會新鮮人
題外話 : 1.南部的公司真的要一人當多人用
2.要福利待遇佳要往大公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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