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又上來發問,(文有點長><)
最近在一間人力仲介公司上班,
這禮拜剛滿"一個月",上週三和主管口頭提出辭職,
結果主管說"不准",婉拒加上轉移話題叫我留下來,
感覺用軟的方式辭職行不通後,
後來想說做到週一把事情告個段落,下班傳訊息辭職隔天就不去了,
結果主管傳訊息來希望我幫忙到告個段落,等到有替補人選,
叫我明天上班討論,所以我就想說基於道德幫忙到這個月底讓他找人,
想不到我隔天找他談離職,說我能夠幫忙到十月底讓他找人交接,
主管到生氣了說我這樣不負責任,怎麼能夠自己說做到月底就算數,
還說公司規定要辭職需要60天前提辭呈(但是我根本還沒做滿60天- -),
而且他還說公司可以不批准辭職,
真的很無奈。
想要問的是如果他不批准月底辭職我能夠直接不去嗎?
另外,由於我的業務需要與廠商和租屋等方面簽約,我要如何婉拒簽約?
因為我即將要辭職不想攬相關業務責任。
以上兩點問題,希望職場前輩們可以幫忙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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