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又上來麻煩大家了
因為我在念鄭丁旺的書的時候
發行人 認列可轉換可賣回公司債的時候
決定公允價值順序是 賣回權--->公司債---->選擇權
但是郝強是 公司債--->賣回權---->選擇權
雖然都是債權優先於權益
但是公司債和賣回權應該先決定誰呢??
因為投資者 如果可以分開認列
是衍生性部分優先認列 看選擇權和賣回權誰高 比較沒有問題
感謝大家回答了
--
又上來麻煩大家了
因為我在念鄭丁旺的書的時候
發行人 認列可轉換可賣回公司債的時候
決定公允價值順序是 賣回權--->公司債---->選擇權
但是郝強是 公司債--->賣回權---->選擇權
雖然都是債權優先於權益
但是公司債和賣回權應該先決定誰呢??
因為投資者 如果可以分開認列
是衍生性部分優先認列 看選擇權和賣回權誰高 比較沒有問題
感謝大家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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