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可賣回公司債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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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又上來麻煩大家了

因為我在念鄭丁旺的書的時候

發行人 認列可轉換可賣回公司債的時候

決定公允價值順序是 賣回權--->公司債---->選擇權

但是郝強是 公司債--->賣回權---->選擇權

雖然都是債權優先於權益

但是公司債和賣回權應該先決定誰呢??


因為投資者 如果可以分開認列

是衍生性部分優先認列 看選擇權和賣回權誰高 比較沒有問題


感謝大家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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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3-08-26
應該是先衡量衍生工具再決定公司債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8-29
我的認知是鄭的+1
Ethan avatarEthan2013-09-03
郝強和鄭一樣啊 p357頁東方公司 一樣先決定賣回權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9-08
郝自認是鄭的學生阿...不會出相左意見的~~
Belly avatarBelly2013-09-09
只有林旺之爭沒有郝旺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