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 工作
By Mary
at 2011-07-06T00:00
at 2011-07-0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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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台南縣 低收入戶要到哪辦理 板理時間是9月 ~ 11月嗎?
需要配帶甚麼相關物
老媽 輕度中風 有殘障手冊 每月輔助已4000
我已滿18歲 有工作 今年則和小弟(15歲)一起讀高中
戶口名簿 人口是6人
老爸 - 服刑 到明年6月
老媽 - 輕度中風
大姐 - 有工作
我 - 有工作
小弟 - 高中生
小妹 - 國中生
房屋 土地皆無
還有全戶財產 和 全戶所得證明要去哪申請 . . .
我的監護人 都無法申請 我是滿18歲 請問我能自行辦理嗎 ?
這些事都只剩下我能做 ..
需要配帶甚麼相關物
老媽 輕度中風 有殘障手冊 每月輔助已4000
我已滿18歲 有工作 今年則和小弟(15歲)一起讀高中
戶口名簿 人口是6人
老爸 - 服刑 到明年6月
老媽 - 輕度中風
大姐 - 有工作
我 - 有工作
小弟 - 高中生
小妹 - 國中生
房屋 土地皆無
還有全戶財產 和 全戶所得證明要去哪申請 . . .
我的監護人 都無法申請 我是滿18歲 請問我能自行辦理嗎 ?
這些事都只剩下我能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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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nie
at 2011-07-07T18:26
at 2011-07-07T18:26
2.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3.填寫中低收入殘障生活補助申請調查表。三.同時符合申請殘障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但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不在此限,依前項所領取政府核發之各種生活補助每月合計不超過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補助標準每人每月核發標準如下:1.壹款每人每月補助6,700元,貳款每戶每月4,000元。2.貳款補助15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1,600元,參款每人每月1,400元。 3.春節、端午節、中秋節予以壹款每戶1,200元,貳參款低收入每節1,000元。4.貳、參款就讀高中職學生(不含補校)每人每月5,600元。5.列款低收入戶者均加保全民健康保險,保費由政府補助。申請程序殘障者備齊應備書表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經公所承辦人員審核通過後送縣市政府複審並核定補助後,按月將補助款逕撥殘障者金融機構之帳號台北市生活補助服務對象: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生活補助。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2.持有本市核發之殘障(身心障礙)手冊。3.全家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應備文件:1. 申請表格(向各區公所社會課洽取) 。2.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3.低收入戶卡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稅稽徵機關全戶不動產暨所得稅證明書正本乙份。( 請持「台北市經濟狀況查定表」至國稅局各地稽徵所及稅捐處各分處洽辦。)註:全戶人口範圍下。4.直系血親,但入贅或出嫁之子女無力負擔者,得不計入。5.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旁系血親及負有扶養義務之親屬。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台北縣身心障礙者生活費補助補助對象: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用2.5倍(17,775元)。2.年滿六十五歲之身心障礙老人應申請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惟身心障礙榮民不在此限。3.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4.未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補助標準:1.列冊低收入戶:§ 極重度、重度、中度者(每月核發6,000元)。
§ 輕度(每月核發3,000元)。 2.未達最低生活費2.5倍者§ 極重度、重度、中度者(每月核發3,000元)。
§ 輕度(每月核發2,000元)。應備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2.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3.所得稅納稅狀況查核表。4.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洽辦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申請。高雄市殘障者生活補助補助條件1.設籍本市領有本市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2.家庭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即二二、○七○元)者。3.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補助(救助)金額1.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六千元;列冊低收入之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三千元。2.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三千元;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二千元。同時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補助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但低收入戶生活扶貼不在此限。應備文件1.身心障礙手冊影本。2.全戶戶籍膳本。3.國稅局出具之所得證明文件。
2011-07-07 08:10:16 補充:
001號不懂請不要誤導
By Adele
at 2011-07-06T16:24
at 2011-07-06T16:24
您是要以媽媽當申請人嗎?
申請低收入戶要算三代,也就是說如果以您的媽媽當申請人,外公外婆的財產〈全戶不能超過三百萬〉所得都要併計,每人每月要最低生活要低於10,244,也就是您家裡有工作能力的人(16歲以上65歲以下)的所得除以總人口數要低於這個標準,因為令尊服刑所以他的部份可以排除。
申請是您的權益,不管符不符合資格 ,所以建議您直接跑區公所社會課找低收入戶承辦人
要帶的證件:全戶包括外公外婆的戶口名簿、申請人身分證印章,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證影本〈審核資格用〉,還有申請人農會存摺,財產所得清單公所可以幫忙調,爸爸的入監證明〈排除應計人口用〉
以上是應備資料,不過各地的區公所或許會有不同,建議您事先打電話問清楚,免得還要跑第二次,相信承辦人都會樂意回答的。
希望這個回答您滿意
By Kumar
at 2011-07-10T14:02
at 2011-07-10T14:02
如果他們沒有辦理該項業務,就請問他們該去問哪個單位
這樣比較快!!
By Erin
at 2011-07-10T12:29
at 2011-07-10T12:29
2011-07-06 23:53:37 補充:
另外如果沒辦法的話去一些市議員服務處,相信會對你有相當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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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7-06T00:00
at 2011-07-06T00:00
給社會局和各位議員這是一個身為子女的希望
By Tracy
at 2011-07-06T00:00
at 2011-07-06T00:00
我不知道這樣子的他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存活他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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