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打工方面的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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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剛畢業的高中生今年暑假是我第一次打工我想請問我工作從早上7點站到下午5點有時候人手不足還要臨時加班留到晚上9點時薪只有88塊這樣的狀況可以檢舉嗎?然後我有個疑問是加班費是用原本的時薪去算的嗎?就是88*幾個小時這樣嗎~還有他貼的員工守則有寫到遲到10分鐘扣半小時薪資(包含10分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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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Emma2012-08-07
發問者你好:第一:目前勞基法基本工資是時薪103元月薪18780元所以你時薪只有88元?那有其他的津貼嗎如果都沒有那就有涉及勞基法第21條基本工資規定搂第二:你每天上班七點到下午五點中間有休息嗎?依照勞基法第36條規定工作每四小時必須休息至少半小時如果中間沒休息那雇主至少要給加班費兩小時(超��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8-05
1首先先確定幾件事,當你去應徵面試時,雇主有沒有告知工作起迄時間、工作時間、工作項目與內容、工資包含哪些項目、是以時薪計算還是月薪計算、勞健保及勞退、加班費計算方式、遲到早退、請休假、獎懲等等。這些都牽涉到你的權利與義務,也是考量要不要就職的決定因素2時薪制是以工作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