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與美國人在台灣結婚可在第三國辦離婚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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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美籍先生7年前在台灣結婚
2年前因他工作關系全家搬到廣州
如今想離婚 但他因工作不可能也無法回台灣辦離婚手續
我想辦完離婚手續再回台灣
可是大陸這不受理這樣2個外國人在海外結婚卻在大陸離婚的case
想請問我可以在澳門或香港辦離婚嗎
若不行話 還有其他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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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09-03-04
若是在台灣結婚發生效力,依我國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
應以書面為之,
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B0...
此為要式契約,須走完全部程序,始生離婚之效力。
只要妳能完成上述步驟,就可算是正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