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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於本(103)年8月9日舉辦103年司法官特考及103年專技律師考
試第一試,其中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54名。本2項考試第一試將分臺北、臺中、高雄3
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分臺北、高雄2考區)。
考選部部長董保城表示,103年司法官、律師考試有下列變革,包括:
一、第一試同時舉行:依2項考試規則規定,103年司法官考試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
,並採同一試題;應考人如同時報考本2項考試第一試(於網路報名系統線上報名畫
面點選「司法官及律師」類科,僅需繳交一筆報名費800元),如成績均達各該考試
第一試錄取標準,得分別應本年各該考試第二試,司法官考試尚有第三試口試。因2
項考試應考資格略有不同,且第一試錄取標準係依其第一試全程到考人數分別計算,
故應考人於第一試報名時,請務必考量是否同時參加2項考試或僅參加其中1項考試,
並依應考資格擇定報名「司法官」、「律師」或「司法官及律師」類科。
二、第一試部分子科目試題採用複選題:本2項考試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之「憲法」、
「行政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二)之「民法」、「民事訴訟
法」等子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關於複選題題數、計分方式、試題範例、試卡劃
記等說明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應考人專區/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宣導專區」
網頁查詢,相關規定並載明於應考須知。
三、第一試應試科目綜合法學(二)之「海商法」修正為「強制執行法」。
四、第二試應試科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分二節次應試:其中民法部分為一節;民事訴訟法
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為一節,考試時間均各為2小時,合計考試時間4小時
。
考選部表示,本2項考試定於5月13日至22日受理報名,請應考人以電腦登入考選部全球資
訊網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入口網站,並至遲應於5月22日下
午5時前完成報名手續。考選部提醒有意報考之民眾,本2項考試第一試採「網路報名,紙
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完成資料登錄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
文件及繳款證明於5月23日前(郵戳為憑)寄出報名表件,並避免集中於考試報名截止日
(5月22日下午5時截止)當天登入,以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
有關本2項考試之報名事項將於5月9日公告,屆時請應考人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參
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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