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任期 - 考試Annie · 2013-08-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司法院院長、副院長,為總統從15位大法官中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當院長無法視事時,由副院長繼任。 請問:若院長、副院長都無法視事時,再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那麼繼任的院長、副院長的任期, (1) 繼任任期完畢 (2) 任期重新計算 附註:比照考試院、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的任期疑問。 答案是(1)還是(2)呢? 小弟感到有些疑問,麻煩版上前輩們不吝嗇指導,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Thomas2013-08-17不要問,很可怕Thomas2013-08-21請用[課業]標題分類 置底常見問與答有修改標題教學 感謝Sierra Rose2013-08-23請看司法院組織法 繼任到原任期屆滿Hedwig2013-08-27如果正副院長一起辭職,接任的任期重新起算呦 >.^Irma2013-08-29他講的應該是謝在全跟賴英照老師...依法現在正副司法院長頂那兩個老師的位置 早該下台了..但反正他就公然Damian2013-08-29違法給你看 你也不能怎樣XD 司法院 頗嘿Elma2013-09-02正確的答案是 司法院也是KMT開的Related Posts電機機械計算時並聯阻抗大,可忽略不計對於新的課程的書本如使用...司法官刑法第4題、30題公民五等 兩黨制與多黨制的區別刑法的師資選擇?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