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內容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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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錄取通知書上寫

"報到時將另簽立為期兩年的「久任服務同意書」,
規範久任服務之獎金以及違約賠償相關事項。"

當初面試主管是有提到 公司培養員工 希望能留兩年

如果滿兩年會有一筆獎金 沒做滿就沒有

但看到這句話說有"違約賠償相關事項"

不知道這種合約是正常的嗎? 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我知道通常會有保密條款之類的

沒做滿2年沒獎金 我是沒意見 真的不適合好聚好散對雙方都好

但看到錄取通知書後心裡有點不安 ~"~

明天想打給人資問看看細節

會不會給對方一種還沒進去就想要不做滿兩年落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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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9-22
這根本就綁約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9-24
似乎沒有簽約金(之類的?)就不用賠違約金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09-27
應該是沒簽約金 至於到底要賠什麼 通知書沒寫
所以想明天打電話問人資合約內容
不然等到都準備好要報到 才發現有問題不簽 會很尷尬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9-30
畢竟還有別的offer 這也是我考慮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