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桓公民最後一堂的筆記(有一個字看不懂)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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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權利:財產權(與主體不可分):
一、債權(對人權)

二、物權(對?權)


我看不懂的是
二、物權(對?權)

我再去補課 再看一次也是看不懂?那個字
看起來像上面一個士,下面一個立
而且沒有複誦抄在黑版這個字 我完全沒法度了解這字寫什麼
我抄是「古」字

不知道版上有吳桓老師的學生
是否有抄到這一段
我覺得老師這個字寫得版書有點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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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5-12-25
對"世"權 亂猜der
Yedda avatarYedda2015-12-27
對世權?
George avatarGeorge2015-12-30
對世權+1
Wallis avatarWallis2015-12-31
因為我沒有基礎,所以我翻公民掌心雷這本書也找不到,相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1-03
關的部分。而且我沒上法學大意(法緒),對這方面更是弱。
Belly avatarBelly2016-01-07
吳桓筆誤的部分很少很少,就算有也是可以明顯知道。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1-10
像之前程序的序寫得很草,但因為嘴巴有唸出來,所以沒問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1-14
題。謝謝。
Annie avatarAnnie2016-01-18
其實這個法學大意會講得更清楚啦
Hedda avatarHedda2016-01-19
對人權 只能對相對人主張 只存在買賣雙方間
對世權 可以向其他人主張的 例如所有權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1-20
對世權的話,這也超過高中公民範圍了吧?謝謝。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1-22
對世權法大的書有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