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有扶助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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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mes
at 2009-03-26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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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景氣不佳 失業人口愈來愈多
單親姐姐也快失業了
平來做加工的 薪水就不多了 又受了這波景氣的衝擊
我姐平常不理會小孩 兩個人都快變陌生人了
每個月只負責付學費(不夠就由家人補足)
小一的女兒 平常都由外婆和我這個丫姨在幫忙帶
最近外婆沒工作沒收入 姐姐工作又不穩~~~ 我真不知道要再怎麼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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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at 2009-03-30T17:01
由於你並未提供目前戶籍所居住的縣市鄉鎮地,所以無法為你說明該縣市社會局以及家扶中心連絡電話;建議直接找家扶中心請求協助會比較快(因為一般政府生活補助審核時間最少要44天,核定之後次月才發放生活補助金)。再來可以請你姊先去申請低收入戶資格審核看看,再申請的同時可以一並申請其他(例如: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弱勢家庭兒童以及少年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健保補助..等等)相關補助,待政府審核核定之後會擇優給予生活扶助。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原特殊境遇婦女生活扶助)」修正案重點如下:
一、單親爸爸及隔代教養家庭納入特殊境遇家庭:鑑於單親爸爸約佔單親家庭家長的四成,在核心家庭增加趨勢下,扶養子女壓力漸增,所以納入扶助對象。另隔代教養家庭處境近年受到社會重視,這次修法也增加扶助父母無力扶養的隔代教養家庭,減輕這些家庭照顧負擔,保障兒童少年健全發展。
二、適度放寬「65歲以下」的年齡限制:針對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及家暴被害人,放寬申請人需「65歲以下」年齡限制。三、大專院校子女教育補助比例提高到60%:修正前條例補助就讀於大專院校之子女之學雜費30%,修正案提高至60%,保障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就學權益,協助下一代脫貧。四、放寬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資格:基於家庭暴力受害人普遍缺乏支持,取消需依民事保護令取得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或獨力扶養子女的申請限制。
社會處表示,所謂特殊境遇家庭,是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且動產平均一人不超過新台幣294,870元整、不動產全戶不超過650萬,並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三)家庭暴力受害者。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六)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七)其他市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
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創業貸款補助。
1、 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同1案情以補助1次為限。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2、 子女生活津貼:15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每人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1次。
3、 子女教育補助:子女或孫子女就讀高中高職或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60%。
4、 傷病醫療補助:參加全民健保 (1)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部份: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台幣5萬元之部份,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2)未滿6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凡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3條及第35條之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傷病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5、 兒童托育津貼:未滿6歲子女或孫子女(應優先獲准進入公立托教機構)就讀立案私立托教機構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1,500元。就學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6、 法律訴訟補助: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7、 創業貸款補助:20-65歲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申請人,在新台幣100萬元貸款額度內獲前3年免息,第4年起負擔年息1.5%之利息補貼優惠,補貼期限最長7年,利息差額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貼。
所有生活補助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社會救助調查表
3.申請人之身份證及私章
4.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全戶戶籍謄本、直系血親戶籍謄本、共同生活旁系血親戶籍謄本)
5.所得稅證明(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6.財產證明(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7.相關證明文件(如高中職以上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醫院診斷書、失蹤證明書等)
8.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9.領款收據(有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者免付)
2009-03-26 17:15:56 補充: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受理單位:民政課里幹事、社會福利課
依  據:社會救助法
申請資格:
1. 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7年即9,829元)。
2. 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2009-03-26 17:16:10 補充:
家庭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
1. 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7,100元。
2. 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發給4,000元。
3. 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發給1,800元。
4. 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就讀高中職以上日間部學生,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
5. 戶內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發給6,000元。
6. 戶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輕度者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發給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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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ma
at 2009-03-26T08:25
可以去申請馬上關懷或家扶中心尋找協助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址:10055台北市徐州路5號
‧總機:(02)2356-5000 ‧IE5.5 http://www.moi.gov.tw/download.aspx?type=00100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34號12樓 TEL:04-22061234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05號(近大順路)地圖
‧電話:(07)726-1651
‧傳真:(07)716-3133

北縣板橋市忠孝路214號
圖片參考:http://www.ccf-love.twmail.org/images/dot.gif
TEL:02-2959-2085*家扶中心*
台東市正氣北路255巷74號  電話:089-323804 傳真:089-342086 
市中心
地址:600嘉義市西區保安四路52號
電話:05-2812085 傳真:05-281208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 8:00~17:00

朴子服務處
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號4樓
電話:05-3627113 傳真:05-362074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

想請問在一般飲料店工作的大大們!!!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09-03-26T00:00
目前我在高雄,想去應徵比較一般的小連鎖的飲料店,非清心那種!PS:他們有在夜市擺攤並有兩間店面分店 但� ...

請挽救我的心灰意冷之蛋炒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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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ie
at 2009-03-26T00:00
我有一個特福不沾鍋,雖然以前拿來做蛋炒飯不怎麼樣,但它至少還像個蛋炒飯,後來我的不沾鍋好像壞了,變成 ...

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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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at 2009-03-26T00:00
1.本人是離婚境遇婦女.目前無工作.家有五歲的大兒子.和三歲的小兒子.我想申請中低收入戶.(本人)爸爸是外包商工 ...

單親媽媽如何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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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09-03-26T00:00
我目前已經有一份工作,但只是打工的性質,一個月++--大概有領12000元,目前有扶養一個就讀幼稚園大搬的小兒子 ...

失業補助及就業問題?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09-03-26T00:00
我想請問:我是今年3月才被資遣的~因我已申請失業補助~因第一次認證不需蓋章~所以我認證好了~但工作人員說錢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