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補助(台南市) - 工作
By Una
at 2010-08-28T00:00
at 2010-08-2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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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與前妻生2個小孩 離婚監護權都在男友這邊 也都男友在撫養 就讀高中 國中 而男友跟我也生2個小孩 大的 今年要讀公立幼稚園 (已繳錢) 小的現在1歲 我沒有工作 男友工作性質沒在報稅(自由業) 我跟男友並無結婚 2個小孩都是由他認養 我們一家4口戶籍在一起 (戶籍內也無別人)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嗎 條件呢 需要準備什麼 有什麼補助可請 要去什麼地方申請 我們住台南市 謝謝
Update:
其實自己爬過很多文了 因為知識沒那麼高 爬文的結果都是在讀一些公文而已 所以想知道的是 能請什麼補助(名稱) 那個補助多少錢 那個讀高中的老大因為是讀私立的 (因考不上公立) 知道有補助1萬七 (半學期3萬6左右的學費) 這樣跟我可以申請的補助是強碰 (因為怕申請別的 這筆一萬七的就沒有了) 因為這筆比較大條 感謝回答的所有大大
Update:
其實自己爬過很多文了 因為知識沒那麼高 爬文的結果都是在讀一些公文而已 所以想知道的是 能請什麼補助(名稱) 那個補助多少錢 那個讀高中的老大因為是讀私立的 (因考不上公立) 知道有補助1萬七 (半學期3萬6左右的學費) 這樣跟我可以申請的補助是強碰 (因為怕申請別的 這筆一萬七的就沒有了) 因為這筆比較大條 感謝回答的所有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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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thany
at 2010-08-29T19:21
at 2010-08-29T19:21
一、補助對象凡設籍且居住於本市(含與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
夫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6個月以上。
因夫惡意遺棄或受夫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家庭暴力受害。
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非婚生子女或因離婚、喪偶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夫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者。
其他經直轄市、縣 (市) 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二、補助條件
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點五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
其不動產(房屋以評定價值、土地以公告現值)合併不超過650萬元
其動產(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金額不超過規定金額(申請人250萬,家中每多一人再加25萬)。
經評估生活困難確需救助者。
三、補助內容提供本市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之婦女扶助。
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並應於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子女生活津貼:符合規定,並有十五歲以下子女者,得申請子女生活津貼。子女生活津貼之核發標準,每一名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一次。
兒童托育津貼:符合規定,並有未滿六歲之子女者,應優先獲准進入公立托教機構;如子女進入私立托教機構時,得申請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並於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傷病醫療補助: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參加全民健保,最近三個月內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五萬元,無力負擔且未獲其他補助或保險給付者。或未滿六歲之子女,參加全民健保,無力負擔自行負擔之費用者得申請傷病醫療補助,並於傷病發生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健保卡正、反面影本、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提出申請。本人及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子女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臺幣五萬元之部分,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未滿六歲之子女:凡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十二萬元。
法律訴訟補助: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而無力負擔訴訟費用者,得申請法律訴訟補助。其標準最高金額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申請補助,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律師費用收據正本及訴訟或判決書影本各一份提出申請。
子女教育扶助:符合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且其子女就讀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得申請本項補助。就讀高中高職減免學雜費百分之六十;就讀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百分之三十。
返鄉機票扶助:經社工員評估確有需要而無力負擔費用之設籍前外籍配偶,得申請補助。每人每年限申請一次。申請本項扶助應檢具相關證明、機票費用收據正本提出申請。
四、請備取下列資料
申請表。
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國稅局開立最新年度全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切結書領據。
其他相關證明如:郵局、存摺影本、在學證明、居留證等。
五、備齊上述文件後,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辦理。
六、如有疑問,可洽詢社會處兒童少年福利科電話:2991111分機8351 曾幸婉社工員
By Christine
at 2010-08-31T06:58
at 2010-08-31T06:58
還有一件事,離婚是不能申請"單親"的補助的
希望以下的案件和回答能幫助到你
31歲 女性 失業 已離婚
所在地區:台中縣潭子鄉
育有2女 一個國小 一個1歲9個月
前夫未拿任何贍養費給我
答:因為你是離婚,所以你不能申請單親
住在大姐名下的房子(但沒有住在一起)
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只有一部十幾年的小機車
答:如果你和小孩的名下都沒有財產,當然可以申請
你可以打電話或是請教里長,只要財產不超過一個額度,就可申請
(這個我的嬸嬸申請過,我忘了額度是多少了,不過看你的樣子,應該是可以申請得到)
同住的成員有:
爸爸(領有榮民補助) 媽媽沒任何收入與補助
以上,戶籍都在同一個地址
爸爸與媽媽一戶,我與2名小孩一戶 戶籍是分開的
只是同一個地址而已
以上是我的條件
答:這個部分就比較沒有問題了,因為你已經分戶了
想請問:
1.這樣夠資格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嗎?
在上面分批回答
2.如何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去公所找社福課拿資料,他會教你的
我只記得:1、三個月內的銀行、郵局影本 2、戶籍謄本 3、要到國稅局申請你、二個小孩的清單(這個清單比較特別,我記得不是很清楚了,你一定要問清楚,不然申請錯了,你還要多跑一趟) 4、申請人的印章
我大概記得這些而已
你如果還是不清楚
找里長幫忙,這樣會比較快一些,如果有些特權,會更方便的
對了,你還可申請一個叫:”兒童少年.....”什麼的(對不起,我申請太多了,有點忘了),一同申請,因為需要的東西大同小意,一起用才不會跑很多次
3.小孩在國小方面可申請哪些補助?(例如營養午餐學雜費減免之類的..)
到里長那請他開立”清寒證明”給老師,營養午餐就不用錢了
希望有幫助到你喔
我是申請過,也在里長那服務過,所以大楖知道一些
By Hedwig
at 2010-08-31T00:17
at 2010-08-31T00:17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兒少補助 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自付保險費
By Mason
at 2010-08-28T20:56
at 2010-08-28T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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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就要考基測了
我想要讀高雄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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