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補助的資格與條件問題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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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四個姊妹分別都已嫁出門
媽媽前兩年提早退休後
除了我們姊妹給媽媽的零花之外
就再也沒有其他收入
請問…我母親申請時
全家人口要算入的包含
我們四姊妹、我們四姊妹的小孩
對嗎?
因為我有個姊姊離婚.兩個孩子監護權在父親那邊
那這兩個也能納入一起算嗎?

Update:
另外有個姊姊為國中教師.請問收入要如何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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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09-12-03
您好:
沒有錯,申請人的所有子女都列入家庭人口。
詳細的說:
媽媽要申請補助方面,家庭人口就是媽媽本人+配偶+媽媽的父母+所有子女(您們四姊妹)
但孫子/女的部份唯有與媽媽同戶籍的才會列計哦!!不然是不計算在家庭人口內。
姊姊為國中教師,請向學校拿薪資證明。(屬軍公教的家庭人口薪資需自己提出證明)
2009-12-01 15:21:50 補充:
會遇到的問題:沒申報所得如何計算收入?只要16~65歲之間都會算有工作能力~~至少列計基本工資哦!所以以目前5個人都算有工作能力的情況~~大概補助是月繳505的~~
您可以問問戶籍所在地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