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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這個舊文 節錄部分內容
考選部訂定辦法,將來具備特殊專長的優秀學者,即使從沒通過國家考試,也可先參加
資格考,再通過遴選當法官或檢察官,避免缺乏社會經驗的「奶嘴法官」或「恐龍法官
做出有違民眾期待的判決
有違民眾期待的判決 實在是一個很奇怪的標準 原來司法判決都要符合人民社會
觀感才是正確的阿.....
另一段落
去年法官法三讀通過後,立法院決議,希望能逐年降低司法官錄取人數,增加遴選法官
人數,考選部於是訂定「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
草案」,開放從沒通過國考的大學或中研院學者,只要具備一定年資及特殊專長,且通
過考試院舉辦的資格考,就可由司法院遴選為法官或檢察官。
這也算是變相走後門嗎?像我們的馬總統 擁有多項特殊專長 也曾在學校教導過
國際公法 應該也符合遴選資格標準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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