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整合 司法官擬自律師取才 - 考試
By Sierra Rose
at 2017-12-11T14:53
at 2017-12-11T14:5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xxxxxmay (5x天)》之銘言:
: [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9238
: 選部長蔡宗珍指出,未來應考慮將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所有都先考律師,之後再「二度取才」分流,讓律師成為所有法律人的根基。
: 考選部統計,民國九十九年律師考試及格僅六百人,一百年就暴增到九六三人,而後每年及格人數均逾八百到近千人。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紀亙彥認為,人數暴增與律師考制有關,因一百年改以到考人數三十三%去算及格標準,而最大問題不在及格人數增加,若依人口比計算,台灣律師人數還是比日本與韓國低,問題是國考對律師素質把關不夠嚴謹,因此公會建議應設門檻標準。
: 律師年增近千 「樓地板」新制把關
: 蔡宗珍坦言,律師考試確是目前唯一沒設樓地板成績的國家考試,新制增訂第二試筆試不得有一科零分,或是除國文、選試科目外,其他科目合計成績須達四百分的最低標準。
: 雖新制引發部分法律系學生反彈,但蔡宗珍強調,為提升律師考試品質,將自明年實施,而以去年及格人數推估,新制估僅影響約兩百人。
: 此外,國內也多年討論讓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類似德國的法律人考試制度,先統一考試後再分流,此次全國司改會議亦有初步共識。
: 蔡宗珍則指出,未來可考慮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並改成「二度取才」,第一階段都先考律師,讓律師成為法律人根基,律師可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此「熟成自己」,第二階段則再展開對法官、檢察官和私部門律師的多元訓練。
: 在「二度取才」制度下,有些律師會成個體戶,而司法官考試則可慢慢把門關上、逐步縮減甚或取消。藉此可讓律師及司法官有共同專業及語言增加信任度,也可增加司法官歷練,減少所謂「奶嘴法官」的社會疑慮。
: 文化大學法學院長許惠峰認為,雖支持改革,若採「二度取才」制度,是否真要律師「付費」實習可能要再斟酌。
: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則表示,未來若由法務部主導訓練,經費、場地都可全力支持,但目前不論哪種制度,考選部只提出構想,細節仍有很多應再討論。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考選部出來澄清了
有關律師「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由「付費」職務熟成自己的媒體
報導,考選部澄清與補充說明如下:
1. 考選部蔡宗珍部長從未表示應由律師「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助理。相反
的,蔡部長一向主張國家應承擔熟成法律從業人才的責任,不能只是由律師業界自己培育
法律人才,國家也應該分擔,亦即除現在已建立制度的律師實習模式外,國家應該設法釋
放出更多、更合適的職務與歷練機會給法律人,例如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適當的公職
等,讓新科律師可以多元且廣泛歷練。蔡部長主張這是國家應該承擔的法治成本,當然不
會由律師自行付費來學習。報導相關用語恐係筆誤。
2.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決議中建議,未來應建立多合一的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試,考
生在通過考試之後,均應先經過一年以上以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此一改革方向究竟應如
何具體設計,尚有待權責機關謹慎研議。法官第二階段取才(進階取才)方式,僅是幾種
可能方案中的一種,尚非定論。考選部會秉持為國舉才的宗旨,配合權責機關之決策,審
慎研議相關法律專業考試的改革方案。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3147
--
: [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9238
: 選部長蔡宗珍指出,未來應考慮將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所有都先考律師,之後再「二度取才」分流,讓律師成為所有法律人的根基。
: 考選部統計,民國九十九年律師考試及格僅六百人,一百年就暴增到九六三人,而後每年及格人數均逾八百到近千人。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紀亙彥認為,人數暴增與律師考制有關,因一百年改以到考人數三十三%去算及格標準,而最大問題不在及格人數增加,若依人口比計算,台灣律師人數還是比日本與韓國低,問題是國考對律師素質把關不夠嚴謹,因此公會建議應設門檻標準。
: 律師年增近千 「樓地板」新制把關
: 蔡宗珍坦言,律師考試確是目前唯一沒設樓地板成績的國家考試,新制增訂第二試筆試不得有一科零分,或是除國文、選試科目外,其他科目合計成績須達四百分的最低標準。
: 雖新制引發部分法律系學生反彈,但蔡宗珍強調,為提升律師考試品質,將自明年實施,而以去年及格人數推估,新制估僅影響約兩百人。
: 此外,國內也多年討論讓法官、檢察官、律師「三合一考試」,類似德國的法律人考試制度,先統一考試後再分流,此次全國司改會議亦有初步共識。
: 蔡宗珍則指出,未來可考慮律師、司法官考試整合並改成「二度取才」,第一階段都先考律師,讓律師成為法律人根基,律師可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此「熟成自己」,第二階段則再展開對法官、檢察官和私部門律師的多元訓練。
: 在「二度取才」制度下,有些律師會成個體戶,而司法官考試則可慢慢把門關上、逐步縮減甚或取消。藉此可讓律師及司法官有共同專業及語言增加信任度,也可增加司法官歷練,減少所謂「奶嘴法官」的社會疑慮。
: 文化大學法學院長許惠峰認為,雖支持改革,若採「二度取才」制度,是否真要律師「付費」實習可能要再斟酌。
: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則表示,未來若由法務部主導訓練,經費、場地都可全力支持,但目前不論哪種制度,考選部只提出構想,細節仍有很多應再討論。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2DA.
考選部出來澄清了
有關律師「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的助理,藉由「付費」職務熟成自己的媒體
報導,考選部澄清與補充說明如下:
1. 考選部蔡宗珍部長從未表示應由律師「付費」擔任法官、檢察官或公務員助理。相反
的,蔡部長一向主張國家應承擔熟成法律從業人才的責任,不能只是由律師業界自己培育
法律人才,國家也應該分擔,亦即除現在已建立制度的律師實習模式外,國家應該設法釋
放出更多、更合適的職務與歷練機會給法律人,例如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適當的公職
等,讓新科律師可以多元且廣泛歷練。蔡部長主張這是國家應該承擔的法治成本,當然不
會由律師自行付費來學習。報導相關用語恐係筆誤。
2.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決議中建議,未來應建立多合一的共通法律專業資格考試,考
生在通過考試之後,均應先經過一年以上以實務機構為主的培訓。此一改革方向究竟應如
何具體設計,尚有待權責機關謹慎研議。法官第二階段取才(進階取才)方式,僅是幾種
可能方案中的一種,尚非定論。考選部會秉持為國舉才的宗旨,配合權責機關之決策,審
慎研議相關法律專業考試的改革方案。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3147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Necoo
at 2017-12-12T07:10
at 2017-12-12T07:10
By Elma
at 2017-12-14T11:04
at 2017-12-14T11:04
By James
at 2017-12-19T05:35
at 2017-12-19T05:35
By Hedy
at 2017-12-20T05:42
at 2017-12-20T05:42
By Megan
at 2017-12-22T07:51
at 2017-12-22T07:51
By Damian
at 2017-12-24T16:28
at 2017-12-24T16:28
Related Posts
準備四個月 第一次考地特
By Gilbert
at 2017-12-11T14:36
at 2017-12-11T14:36
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
By Lauren
at 2017-12-11T13:50
at 2017-12-11T13:50
消防警察
By Lydia
at 2017-12-11T13:19
at 2017-12-11T13:19
國考整合 司法官擬自律師取才
By Hamiltion
at 2017-12-11T11:50
at 2017-12-11T11:50
考試之試場規則
By Bennie
at 2017-12-11T11:19
at 2017-12-11T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