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便利商店工作即將離職的我 - 離職
By Hardy
at 2012-10-22T15:51
at 2012-10-22T15:51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我現在做了這間便利商店做了四年多一點點,
現在我因為幾個問題所以要離職,不知道該如何爭取自己的薪水
、以及失去的該有的保障。
敝人原本待的店是因為公司要展店所以招收人員而前去應徵,
原本待遇都還不錯新水都還有接近22K、雖然工作時間較長
(約多半小時至一小時)但我認為這都還是可以接受的部分。
爾後因為公司合約的關係、所以該店撤掉變成其他便利商店進駐。
因為冗員過多所以剃除了一些人員(用字比較不精準請多包涵
,此時大概是099年的11月中旬)而我繼續留在母店上班。
就在此時,公司說因為不太賺錢,所以新水會調至90元↑↓。
我那時想說以前有做過更爛更慘的,我還吃得了苦,這算不了甚麼
可這才是一切悲哀的開始,也造就我現在的窘境。
不過因為這間母店合約也即將到期,到期的時間約是100年的3月中旬。
此時公司內部有其他加盟主合約到期,此時我們店長是告訴我們
將會將原來的人馬帶過去接店,不過冗員會變多,所以有些同事
也要做離職的準備,店長是告訴我說,因為他會給我非自願離職
好讓我可以請領失業補助。所以,我便答應了這個離職。爾後,
我也做好離職的申請,店長又拜託我留下來幫忙(悲劇開始)
我一時沒想清楚也因為我那時候還有課業的關係需要一份薪水,
我又留下來繼續工作,可是此時其實是已經沒有勞健保了。
在那之後我的勞健保都是自己出錢(勞保沒出單子、所以我繳健保而已)
而且因為大夜的關係(我覺得這是店長自己在說的,
,因為大夜新水過高(其實也才100也是自負勞健保)
我和另一位店職員薪水會調成85,那時候因為高職三年級(我讀夜間部)
要準備考大學(其實在這方面我也是有很努力去讀,而且我也有
為了自己的將來打算而去報考軍校。而且我也需要工作去維持我的生活。
敝人從16歲便打工維持自己的生活,直到20歲考取高職,
因為這些因素所以我得需要這份工作,以免斷坎。
因此我為了不因為找工作而分心學業上,也因人情壓力,
所以我妥協了....,在這之後、因為一些緣故沒有上軍校、
而考上一間私立大學,敝人因為維持生活都難以負擔學費。
只得向我母親請求幫忙看看能不能代為申請助學貸款。
之後我母親他要我不要辦就學貸款、直接問我多少錢要給我註冊。
雖然如此其實這也對我有點壓力,因為都工作了那麼久、
卻還要跟人家伸手要錢,對於這點我覺得很不孝。
對不起廢話這麼多,總而言之,在八月多我也發生一些事情,
所以我已經做好在次離職的打算,在前幾日時、
因細故根店長發生爭吵,我便提出離職的要求
(我知道這樣吵給人家把柄抓是不對的),
我甚至跪他拜託讓我離職,對不起你們可能覺得很誇張,
怎麼有人作賤到這種程度、因為很多私人因素,
我已經崩潰過一兩次、希望各位如果看了請不要酸我爛葡萄。
畢竟我已經很努力生活在這個世界了,如果覺得我很犯賤的話,
,那我也只能說對不起,我沒辦法不因為人情而做出該
做的決定。
當下他有說願意給我補償金並讓我離職,
並給我一點時間休息,事情是周六中班發生的
而禮拜日我剛好排休、所以排到禮拜一到四休息,
今天因為他有私人事情要處理所以又請我代班。
我來之後他便離開了,待他回來後。
他就開始問我說補償金該需要給多少、
我想勞保另外算的話我該怎麼提出要求?
健保請求從去年三月到這月的健保費嗎?
而薪水部分,我是否可以請求從去年3月開始
不講從母店開始,只從本店開始所應該補發的新資呢?
我覺得補償金額可能會有點多,如果公司這方便不願意給予全額、
那我應該做得處置是甚麼?
畢竟,我覺得在這邊根大家做久了總是有人情在,
如果要求這麼多的話會不會變成我以後求職上一個很大的問題呢?
而當下我是沒有答應他的要求(因為禮拜六那天他開的補償是5000元...)
我也告知他說我現在沒辦法給你決定,因為我也不好讓你難做人
我也告訴他說,我跟你做那麼久了、你說你要幫我、可是薪水卻提不上來
卻還要怪我遲到問題很嚴重、公司法則有比勞基法大嗎?
且他提出一點就是我遲到時數超過150分鐘,公司有權開除你,
而且強調這也是勞基法來塞我的嘴。
之後他一直強調他事情很多,一直出去講電話、而當下我也正因為還在上班
被迫留在店裡面。時間也約一小時,並一直要我給他答案。
在這之下我也告訴他說,你有你的事情要忙、我也還有我的事情得做
,能不能約改天再說、他覺得沒辦法在講下去才放我離開
所以我才在這邊發這篇文...
對不起,廢話很多。
所以下面講重點:
1.勞保和健保該如何去要求補償?
2.薪資該由何時開始計算(敝人有留存新資袋、雖有部分缺失,
但也好歹有七八成、是否能以平均值來算取該補發的新資?
3.因為他說就算我提出來金額也要還送審,如果都無法協調至應該的金額
是否我該走法律途徑?如果需要這方面的協助請問要找誰幫忙呢?
4.另外因為他有跟就業服務站的人很熟,這樣勞工局或政府單位會因此
有所偏頗嗎?
--
現在我因為幾個問題所以要離職,不知道該如何爭取自己的薪水
、以及失去的該有的保障。
敝人原本待的店是因為公司要展店所以招收人員而前去應徵,
原本待遇都還不錯新水都還有接近22K、雖然工作時間較長
(約多半小時至一小時)但我認為這都還是可以接受的部分。
爾後因為公司合約的關係、所以該店撤掉變成其他便利商店進駐。
因為冗員過多所以剃除了一些人員(用字比較不精準請多包涵
,此時大概是099年的11月中旬)而我繼續留在母店上班。
就在此時,公司說因為不太賺錢,所以新水會調至90元↑↓。
我那時想說以前有做過更爛更慘的,我還吃得了苦,這算不了甚麼
可這才是一切悲哀的開始,也造就我現在的窘境。
不過因為這間母店合約也即將到期,到期的時間約是100年的3月中旬。
此時公司內部有其他加盟主合約到期,此時我們店長是告訴我們
將會將原來的人馬帶過去接店,不過冗員會變多,所以有些同事
也要做離職的準備,店長是告訴我說,因為他會給我非自願離職
好讓我可以請領失業補助。所以,我便答應了這個離職。爾後,
我也做好離職的申請,店長又拜託我留下來幫忙(悲劇開始)
我一時沒想清楚也因為我那時候還有課業的關係需要一份薪水,
我又留下來繼續工作,可是此時其實是已經沒有勞健保了。
在那之後我的勞健保都是自己出錢(勞保沒出單子、所以我繳健保而已)
而且因為大夜的關係(我覺得這是店長自己在說的,
,因為大夜新水過高(其實也才100也是自負勞健保)
我和另一位店職員薪水會調成85,那時候因為高職三年級(我讀夜間部)
要準備考大學(其實在這方面我也是有很努力去讀,而且我也有
為了自己的將來打算而去報考軍校。而且我也需要工作去維持我的生活。
敝人從16歲便打工維持自己的生活,直到20歲考取高職,
因為這些因素所以我得需要這份工作,以免斷坎。
因此我為了不因為找工作而分心學業上,也因人情壓力,
所以我妥協了....,在這之後、因為一些緣故沒有上軍校、
而考上一間私立大學,敝人因為維持生活都難以負擔學費。
只得向我母親請求幫忙看看能不能代為申請助學貸款。
之後我母親他要我不要辦就學貸款、直接問我多少錢要給我註冊。
雖然如此其實這也對我有點壓力,因為都工作了那麼久、
卻還要跟人家伸手要錢,對於這點我覺得很不孝。
對不起廢話這麼多,總而言之,在八月多我也發生一些事情,
所以我已經做好在次離職的打算,在前幾日時、
因細故根店長發生爭吵,我便提出離職的要求
(我知道這樣吵給人家把柄抓是不對的),
我甚至跪他拜託讓我離職,對不起你們可能覺得很誇張,
怎麼有人作賤到這種程度、因為很多私人因素,
我已經崩潰過一兩次、希望各位如果看了請不要酸我爛葡萄。
畢竟我已經很努力生活在這個世界了,如果覺得我很犯賤的話,
,那我也只能說對不起,我沒辦法不因為人情而做出該
做的決定。
當下他有說願意給我補償金並讓我離職,
並給我一點時間休息,事情是周六中班發生的
而禮拜日我剛好排休、所以排到禮拜一到四休息,
今天因為他有私人事情要處理所以又請我代班。
我來之後他便離開了,待他回來後。
他就開始問我說補償金該需要給多少、
我想勞保另外算的話我該怎麼提出要求?
健保請求從去年三月到這月的健保費嗎?
而薪水部分,我是否可以請求從去年3月開始
不講從母店開始,只從本店開始所應該補發的新資呢?
我覺得補償金額可能會有點多,如果公司這方便不願意給予全額、
那我應該做得處置是甚麼?
畢竟,我覺得在這邊根大家做久了總是有人情在,
如果要求這麼多的話會不會變成我以後求職上一個很大的問題呢?
而當下我是沒有答應他的要求(因為禮拜六那天他開的補償是5000元...)
我也告知他說我現在沒辦法給你決定,因為我也不好讓你難做人
我也告訴他說,我跟你做那麼久了、你說你要幫我、可是薪水卻提不上來
卻還要怪我遲到問題很嚴重、公司法則有比勞基法大嗎?
且他提出一點就是我遲到時數超過150分鐘,公司有權開除你,
而且強調這也是勞基法來塞我的嘴。
之後他一直強調他事情很多,一直出去講電話、而當下我也正因為還在上班
被迫留在店裡面。時間也約一小時,並一直要我給他答案。
在這之下我也告訴他說,你有你的事情要忙、我也還有我的事情得做
,能不能約改天再說、他覺得沒辦法在講下去才放我離開
所以我才在這邊發這篇文...
對不起,廢話很多。
所以下面講重點:
1.勞保和健保該如何去要求補償?
2.薪資該由何時開始計算(敝人有留存新資袋、雖有部分缺失,
但也好歹有七八成、是否能以平均值來算取該補發的新資?
3.因為他說就算我提出來金額也要還送審,如果都無法協調至應該的金額
是否我該走法律途徑?如果需要這方面的協助請問要找誰幫忙呢?
4.另外因為他有跟就業服務站的人很熟,這樣勞工局或政府單位會因此
有所偏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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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2-10-22T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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