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拍攝影師 - 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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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9/9、9/10、9/16、9/17 擇一日下午四小時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9/9、9/10、9/16、9/17 擇一日下午四小時
《工作待遇》:400元/小時 當天發放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可能為北投河濱或來信討論
勞務內容︰為作個人徵友照之用,不用太過於沙龍,自然即可。需擅於取景
抓角度、燈光等,我們有兩位
來信時請附上你的作品或臉書(無作品者視臉書相簿為作品)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吳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是否回覆報名者:是,皆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站內信
面試時間: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爭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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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7-08-29
要燈光一小時400.........
你知道要燈光很難一個人完成嗎
Oscar avatarOscar2017-08-30
我指的燈光是在室外要會抓亮度不要照起來臉暗暗的
我不是專業的用詞不精準造成誤會深感抱歉,也找到合
作者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