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個問題想請問版上的各位,
以下稍微簡述一下自己的情況,
正如標題所述,大學時期曾經降轉,
導致大學多花了兩年,
前後兩間各念了三年,
轉學的原因是發現了自己想要的方向,
轉學前後的科系完全無相關,
所以最後實際是用三年取得此學歷,
當初大概只抵免了10學分(國文、英文),
畢業GPA 3.6 左右。
這樣的情況,在履歷上不知道該如何呈現,
想強調自己用三年取得學歷的這點,
表示自己的決心,且取得不差的成績,
但又怕重點被模糊在念了六年大學,
以下為自己目前的想法,
履歷中僅填寫取得學歷的三年時間,
而將轉學寫在自傳中,
不曉得這樣的做法是否恰當,
版上的大大們能否給我一些建議呢?
感謝。
首次用手機發文,不確定排版如何,
還請多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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