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之加保未滿14天?就業獎勵之工作滿三個月?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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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業給付請領期間之兼差,屬臨時性工作,工作日與加保都未滿14天,但薪資超過1萬七千多?仍算可領失業給付者嗎?這樣未滿14天的兼差可以工作重複幾次?這幾次之間只中斷1或2天可以嗎?這是在未找到合宜工作前,為了養家很想去兼差。2.就業獎勵中所提工作滿三個月的勞保,一定要連續的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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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n avatarLauren2008-09-01
一、只要未滿十四日(以加退保日為主),就可以再回就業服務辦理失業再認定。仍可領失業給付。但是兼差的收入超過17280的話,就不能領取失業給付。二、不一定是同一家公司、或連續的勞保。只要累計滿三個月,就可以以最後滿三個月那一家公司的在職證明,去勞保局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2008-
Kumar avatarKumar2008-09-01
♧如果你已經看過很多詐騙吸金龐式騙局如果你常常因為沒有錢而被看不起如果你還在尋找賺錢機會卻找不到如果你還在為了加薪忍受著老闆罵如果你還在外面打工只為了22K薪資如果你不想加入直銷但找不到機會如果你不想推銷產品但沒有好的商機如果你想賺錢又不想拼命找人的模式如果你是努力過又�
Yuri avatarYuri2008-09-01
【和興娛樂公司-張小巴(Mr.8)】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Zanna avatarZanna2008-09-03
1.失業給付請領期間之兼差,屬臨時性工作,工作日與加保都未滿14天→可以辦失業給付但…你的薪資超過1萬七千多→所以請你下個月辦,因臨時工作若薪水超過17280當月不得辦理,你下個月辦就沒這個問題。辦理失業給付期間,兼差可以,但薪水若超過17280,則要延後一個月辦。2.就業獎勵中所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