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及職訓生活津貼重疊日期該如何計算 - 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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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ris
at 2013-05-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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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小第身份為非自願性離職者(45歲以下者),已完成失業給付(第四次認證)第五次認證日期時間為(2013/05/16至2013/06/15)第六次認證日期時間為(2013/06/15至2013/07/15)近日小第會前往就業輔導站開立第五次認證的介紹卡但小弟我最近有看到職訓局課課程想要去上課~報名截止(2013/06/21)目前開課日期期間(2013/0711至1013/12/18)以下為目前的想法如我第五次認證完成後,就業輔導站開立職訓推介單完成後,接著第六次認證前有開立介紹卡(完成7日內回覆就業輔導站),在
Tags: 就業

All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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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at 2013-05-24T11:24
版大您好,我想請問:因為版大你目前在領「失業給付」,應當知道就業保險法,以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吧!如果您參加職訓,目的是為了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話,那你恐怕要失望囉!因為按照【就業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6條第6項的規定:依前五項規定領滿失業給付之給付期間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也就是說你若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就業保險年資就會歸零,當然也就無從再依本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答案一、推介工作機會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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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Yedda
at 2013-05-22T23:52
參考看看他的答案TS77.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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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3-05-24T01:24
重疊四天還好,從職訓生活津貼扣除溢領的四天津貼如果2年內再次非自願離職失業,只要就業保險年資累積滿一年,有非自願離職證明(定期契約有滿6個月、有勞動契約亦可)最長可請領3個月失業給付,若此時正好遇到45歲,就是4.5個月~~~折半就對了如果超過2年再次非自願離職失業,就是和此次一樣,最長請領6個月(中高齡或身心障礙者9個月)~~~規定和目前一樣並不會因為你此次不領完6個月,2年內再次非自願失業就可以領6個月,這是錯誤的!你領5個月�

提早就業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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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13-05-17T00:00
提早就業獎金申請後(已投保滿三個月),等待撥款期間便離職,這樣獎金還拿的到嗎?

機構設計-現實就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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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a
at 2013-05-12T00:00
機械設計和機構設計,在就業時如何區別?1.有人說機械設計注重材力(ANSYS)和機械材料,機構設計師最後都要通向�� ...

中華大學應用日文學系就業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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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inah
at 2013-05-11T00:00
請問中華大學應用日文學系就業出路有什麼?或是有什麼建議都可提出給本人參考一下對我來說很重要(回答越詳細� ...

系統與船舶工程系就業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3-05-05T00:00
系統與船舶工程系就業會不會很局限於造船業大概介紹以後可以就業的領域

1020324就業服務乙級術科試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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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
at 2013-05-0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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