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名下有兩間私人超商,各申請不同間公司
兩間店共5名員工,沒勞健保,月休4天
早班/中班18K 大夜20K
1.沒勞健保,近期卻以二代健保為由,說會多扣幾百塊,要求互相配合就不用扣錢
2.就在今天又提起二代健保這件事,表明現在業績很差,這個月只能放三天假
大家互相配合?!
3.正常加班一天(8小時)加1000元,上個月因下一班遲到,我加了四小時,卻只有300!
我都做兩年了,老闆還把我名子叫顛倒= =,之前還說有幫我們另外保意外險
拿保險卡給我看時,竟然連我名字都寫錯字!
雖然工作輕鬆,早班做的是永遠比別人多!
連發票報帳的金額也要我們算!
這會不會太坑人了,名下三棟房子,有沒有這麼摳?
請問是只有跟勞保局檢舉嗎?需要哪些資料?
因為打卡那張老闆都會收回去,只有薪資袋
之前老闆已經被檢舉過,老闆有叫議員來處理
那位員工爸爸也是議員秘書,所以勢力相當
如果我們去檢舉怕不夠力...有什麼更有力的證明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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