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簽了一年約 簽約沒有簽約金 也沒有教育訓練費用
但合約載明 如果我在一年內離職 必須付給公司2個月薪水
我現在已經有離職的念頭
曾經主管(股東之一)有說過 如果想走你們就提出來 公司不會為難你們
不過主管只是小股東 我比較怕老闆的看法
因此想先請專業人士看過我的合約 告訴我這樣是否會被罰款
再來決定要不要提離職
合約到期日是今年10月 但最近的工作內容我真的太緊繃了...身體都要出問題了
不知道各位大大是否知道有這方面的諮詢單位 可否提供?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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