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上個月早上台中縣大雅鄉回家送小孩上課回家路上經過食品工廠因工人將堆高機正行駛到路上,婆婆閃躲而撞上電線桿造成右手摔斷.醫生診斷之後好了也要最少復健半年以上且不會完全恢復之前狀況.該工人公司無保險(堆高機是無保險的就算了,連員工意外險也沒保)就推說這是工人的錯並非公司要負責.所以無法幫工人賠償此意外.工人又因年輕要養全家所以只願意賠修理機車及醫藥費(醫藥費用又是有健保所以等於他只會賠車).本來要求他們給我們看�
婆婆機車與堆高機車禍案件和解不成賠償提告問題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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