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是計畫專任助理
2018/2/1到職至今
目前因為工時與環境等諸多因素想辦辭職
當初約用書上有說需提前一個月提辭職,但我爬板上的文與參照勞基法,都只表示未滿3
個月可直接提辭職
想請問這樣我可以先提,然後在我預計走的日期直接走人嘛?
另外因為我是當月1號領當月薪水
這樣我沒做完這個月的話錢要繳回學校嘛?還有之前請病假的扣薪,原本是寫扣5月薪水
,如果我四月就想走的話,錢一樣要繳回學校嘛?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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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到職至今
目前因為工時與環境等諸多因素想辦辭職
當初約用書上有說需提前一個月提辭職,但我爬板上的文與參照勞基法,都只表示未滿3
個月可直接提辭職
想請問這樣我可以先提,然後在我預計走的日期直接走人嘛?
另外因為我是當月1號領當月薪水
這樣我沒做完這個月的話錢要繳回學校嘛?還有之前請病假的扣薪,原本是寫扣5月薪水
,如果我四月就想走的話,錢一樣要繳回學校嘛?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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