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67條與釋字587號問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如果
A男與B女婚姻關係存續中
B女與C男(小王)生下甲

按,釋587,見解
C男(生父)不可以提
「婚生否認之訴」

但,家事事件法67
又規定,法官應闡明
當事人得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這樣子的話
家事事件法第67條不就違反釋字第587號解釋?

而且即使
C男依家事事件法第67條起訴
確認親子關係存在勝訴了
也不可以認領甲吧?

這樣C男依
家事事件法第67條
提起這個訴訟

會有訴訟利益嗎?

謝謝板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21-07-14
否認之訴有形成力與既判力,確認之訴僅有既判力。有確認利
益不代表一定會勝訴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7-15
確認利益之有無與本案請求在實體法上有無理由之問
題有別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7-17
得提確認之訴 有確認利益 只是法院應判決無理由
Erin avatarErin2021-07-17
可以參考105台上700號判決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07-17
以及104台上138號判決,林秀雄教授也有針對否認子女訴
訟與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寫過文章,可以參考月旦裁
判時報第61期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07-19
非常謝謝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