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戰演練!用出勤卡教你計算加班費 - 加班
By Ursula
at 2017-12-28T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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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圖文網誌好讀版: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12/overtimep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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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SbYdOBA
相信各位透過許多管道都大概知道加班費的計算與規定,但實際看著自己的出勤紀錄,還是不曉得到底該怎麼算加班費吧!今天我們想要用實際的範例,來讓各位知道加班費到底該怎麼計算。
如果你還不太清楚加班費計算的相關規定,請先參考:人資基本功—解析加班費計算方式。
(連結: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14.html)
在計算檢視加班費的計算足不足夠以前,必須先取得兩項資料,一個就是記錄工作時間的「出勤紀錄」,這項資料的重要性,我們在「工時與工資的基石—讓你知道『出勤紀錄』有多重要!」(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6/Attendancerecord.html)一文中已經有說明過了。而另一項資料,則是「工資清冊」或是「薪資單」,如此一來才能知道詳細的薪資結構與工資項目為何。
https://imgur.com/uwACgDu
https://imgur.com/ItMkJx5
看完以上資料,我們要先假定這名勞工與雇主約定以下幾個條件:
一、工作時間約定:每日正常工時為08:00至17:00,休息時間為每天中午12:00至13:00,如果要加班必須先休息半小時後才能開始加班。
二、例假與休息日約定:例假為每週日,休息日為每週六,但週六偶爾加班,未約定變形工時制度。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59.html)
三、國定假日約定:國定假日不會調移,偶爾會加班,連續假期會跟政府機關一起調整。
依照以上的條件,我們先將出勤紀錄整理一下,便能清楚知道這張卡片上的平常日加班時數、休息日加班時數以及國定假日加班時數分別有多少,先把工時計算的週期定義清楚(也就是法令所述的「每7日」之定義),再釐清各個無需出勤的日子的性質,我們就能清楚地知道加班時數的不同,接著才能逐步地去推算加班費用到底有多少。
https://imgur.com/PQSkbOq
如上圖,由於平日加班會先休息半小時,則平日自17:30後開始計算加班時數,並區分為逾平日8小時後,加班在2小時內的延長工時(也就是加給4/3倍,或稱1.34倍),以及再延長之延長工時(也就是加給5/3倍,或稱1.67倍),以上圖而言,分別是11.5小時及2小時。
再來,休息日出勤以4小時為計算區間,因此在上圖中,共有兩日的休息日出勤,一日為12小時,一日為4小時,不同倍率的時數則如上圖所示。
最後,國定假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如果出勤又超過了8小時,則應回歸到平日加班的算法。
看完了以上針對出勤紀錄的解析,接著再來解構薪資單各個項目的計算方式:
一、應代扣項目
https://imgur.com/DcT9ZY6
我們先看到「應代扣項目」的部分,這邊所能扣除的僅有依法令規定由勞工負擔的社會保險或其他費用,得由公司代為扣除繳納,或是勞工本身因債務而遭法院強制扣薪的金額可以列舉在此。另外,以上的投保費率是會浮動的,而詳細的投保級距,可以再參考勞工保險局的網站。
此外,職工福利金職只能扣除員工工資的千分之五,所以建議不要每個員工都扣相同的金額,否則部分員工因為多扣了,反而可能會因此而造成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而違法的,詳細的職工福利金運用,可以參考職工福利金條例的規定。
二、約定薪資結構
https://imgur.com/RKnoCse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的定義,所謂「工資」是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以及經常性的給予,法令的定義雖然簡單,但實務上卻有非常多的薪資名目,都存在著到底是不是認列為的爭議,因為某些項目認定為工資與否,不僅將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更會牽動勞健保、退休金或資遣費等等權益的多寡。如果各位對特定的工資項目有疑義,可以再提出,我們會試著幫各位找答案的!
我們在上開範例中列舉的,都是普遍會認定為工資的項目,因此在計算「正常工時的時薪」時,便必須加總起來,再除以30日及8小時,便可換算而得。
另外,在範例中有一項業績獎金,縱使每個月會有所浮動,但如果該獎金是依照員工個人業績或工作表現而發給,那麼便會符合「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這項要件,當然就必須認列為工資了,而每個月的時薪也會跟著不同。
三、非固定支付項目
https://imgur.com/9XIdCmy
此項目中,會依照前面所計算而得的時薪來計算加班費,記得依目前的法令會有複雜的四種加班費計算嗎?因此我們強烈建議公司在薪資表上顯示加班費時,可以像這樣拆列出來,只要員工更清楚自己的加班費從何而得,便更能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爭議。
上表中的時數都是依照解析後的出勤卡計算而得,另外要注意的是,在範例中國定假日在8小時出勤後還有2小時的加班,因為加給的倍率跟平日加班是一樣的,因此我們把那2小時列舉在平日加班費的計算內了。
此外,在範例中的的「中秋禮金」,由於他既不屬於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也並非經常性給予的項目,因此一般情況是不會把該項目認列為工資的,而會認定為僱主發給的「恩惠性給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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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知道實務上的工資項目琳瑯滿目,但在計算加班費的邏輯都是相同的,只要先清楚計算加班的時數,再來看哪些項目是屬於工資,進而計算正常工作時間的薪資,最後便可以檢視加班費發的足不足夠了,大家也看看自己領的功德金是不是符合規定的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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労働力量,來自我們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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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還不太清楚加班費計算的相關規定,請先參考:人資基本功—解析加班費計算方式。
(連結: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14.html)
在計算檢視加班費的計算足不足夠以前,必須先取得兩項資料,一個就是記錄工作時間的「出勤紀錄」,這項資料的重要性,我們在「工時與工資的基石—讓你知道『出勤紀錄』有多重要!」(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6/Attendancerecord.html)一文中已經有說明過了。而另一項資料,則是「工資清冊」或是「薪資單」,如此一來才能知道詳細的薪資結構與工資項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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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資料,我們要先假定這名勞工與雇主約定以下幾個條件:
一、工作時間約定:每日正常工時為08:00至17:00,休息時間為每天中午12:00至13:00,如果要加班必須先休息半小時後才能開始加班。
二、例假與休息日約定:例假為每週日,休息日為每週六,但週六偶爾加班,未約定變形工時制度。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tw/2017/05/blog-post_59.html)
三、國定假日約定:國定假日不會調移,偶爾會加班,連續假期會跟政府機關一起調整。
依照以上的條件,我們先將出勤紀錄整理一下,便能清楚知道這張卡片上的平常日加班時數、休息日加班時數以及國定假日加班時數分別有多少,先把工時計算的週期定義清楚(也就是法令所述的「每7日」之定義),再釐清各個無需出勤的日子的性質,我們就能清楚地知道加班時數的不同,接著才能逐步地去推算加班費用到底有多少。
https://imgur.com/PQSkbOq
如上圖,由於平日加班會先休息半小時,則平日自17:30後開始計算加班時數,並區分為逾平日8小時後,加班在2小時內的延長工時(也就是加給4/3倍,或稱1.34倍),以及再延長之延長工時(也就是加給5/3倍,或稱1.67倍),以上圖而言,分別是11.5小時及2小時。
再來,休息日出勤以4小時為計算區間,因此在上圖中,共有兩日的休息日出勤,一日為12小時,一日為4小時,不同倍率的時數則如上圖所示。
最後,國定假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如果出勤又超過了8小時,則應回歸到平日加班的算法。
看完了以上針對出勤紀錄的解析,接著再來解構薪資單各個項目的計算方式:
一、應代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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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看到「應代扣項目」的部分,這邊所能扣除的僅有依法令規定由勞工負擔的社會保險或其他費用,得由公司代為扣除繳納,或是勞工本身因債務而遭法院強制扣薪的金額可以列舉在此。另外,以上的投保費率是會浮動的,而詳細的投保級距,可以再參考勞工保險局的網站。
此外,職工福利金職只能扣除員工工資的千分之五,所以建議不要每個員工都扣相同的金額,否則部分員工因為多扣了,反而可能會因此而造成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而違法的,詳細的職工福利金運用,可以參考職工福利金條例的規定。
二、約定薪資結構
https://imgur.com/RKnoCse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的定義,所謂「工資」是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以及經常性的給予,法令的定義雖然簡單,但實務上卻有非常多的薪資名目,都存在著到底是不是認列為的爭議,因為某些項目認定為工資與否,不僅將會影響到加班費的計算,更會牽動勞健保、退休金或資遣費等等權益的多寡。如果各位對特定的工資項目有疑義,可以再提出,我們會試著幫各位找答案的!
我們在上開範例中列舉的,都是普遍會認定為工資的項目,因此在計算「正常工時的時薪」時,便必須加總起來,再除以30日及8小時,便可換算而得。
另外,在範例中有一項業績獎金,縱使每個月會有所浮動,但如果該獎金是依照員工個人業績或工作表現而發給,那麼便會符合「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這項要件,當然就必須認列為工資了,而每個月的時薪也會跟著不同。
三、非固定支付項目
https://imgur.com/9XIdCmy
此項目中,會依照前面所計算而得的時薪來計算加班費,記得依目前的法令會有複雜的四種加班費計算嗎?因此我們強烈建議公司在薪資表上顯示加班費時,可以像這樣拆列出來,只要員工更清楚自己的加班費從何而得,便更能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爭議。
上表中的時數都是依照解析後的出勤卡計算而得,另外要注意的是,在範例中國定假日在8小時出勤後還有2小時的加班,因為加給的倍率跟平日加班是一樣的,因此我們把那2小時列舉在平日加班費的計算內了。
此外,在範例中的的「中秋禮金」,由於他既不屬於勞工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也並非經常性給予的項目,因此一般情況是不會把該項目認列為工資的,而會認定為僱主發給的「恩惠性給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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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知道實務上的工資項目琳瑯滿目,但在計算加班費的邏輯都是相同的,只要先清楚計算加班的時數,再來看哪些項目是屬於工資,進而計算正常工作時間的薪資,最後便可以檢視加班費發的足不足夠了,大家也看看自己領的功德金是不是符合規定的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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