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健保投保 - 工作
By Valerie
at 2013-08-21T00:00
at 2013-08-2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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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下
原本小孩健保是投保在我爸爸那
因為當初是未滿二十,且沒工作
先生也是,所以健保一直都在我爸爸那
現在是因為小孩健保卡弄丟了
要重新補辦,但又加上當時是跟跟我健保上面試跟我姓
我有打電話去問
健保局的是說第一個動作是小孩健保要依照父母
所以要把它的健保轉入父母
我想要問的是
這樣一來我們又要多支付很多錢了
因為現在我沒工作只有先生
但他又賺不多,請問一下幫小孩補辦健保的話,
健保局會不會查說他的健保是跟誰投保阿??
原本小孩健保是投保在我爸爸那
因為當初是未滿二十,且沒工作
先生也是,所以健保一直都在我爸爸那
現在是因為小孩健保卡弄丟了
要重新補辦,但又加上當時是跟跟我健保上面試跟我姓
我有打電話去問
健保局的是說第一個動作是小孩健保要依照父母
所以要把它的健保轉入父母
我想要問的是
這樣一來我們又要多支付很多錢了
因為現在我沒工作只有先生
但他又賺不多,請問一下幫小孩補辦健保的話,
健保局會不會查說他的健保是跟誰投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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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allis
at 2013-08-21T17:59
at 2013-08-21T17:59
第二條
眷屬:
1 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2 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
3 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者,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第十二條
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被保險人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
妳們夫妻二人已年滿二十歲,既不屬無謀生能力者,亦非在學就讀者,已不符合依附令尊名下以眷屬身分投保健保,只要被健保局查獲,會立即通知令尊投保單位強制退保,並將妳們夫妻二人及小孩以第六類地區人口身分方式列管〈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計收健保費
妳目前無就業,且已婚,必須依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不接受妳及小孩以第六類身分投保
如果配偶雖然有工作,但未投保勞健保〈短期性打工或不屬強制性投保單位或未參加職業工會〉,則配偶可以第六類身分在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投保,妳及小孩依附配偶名下以眷屬身分投保
〈夫妻同為第六類身分,不限制以夫或妻為第六類被保險人〉
第六類被保險人保險費採平均保險費計收,自付60%,每月749元
眷屬保險費與被依附之被保險人保險費相同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十九條
為二位以上被保險人之眷屬者,應擇一投保;其選擇以直系血親眷屬身分投保者,除有下列無法隨同投保之特殊情形外,應隨親等最近之被保險人投保:
1 父母離婚、分居、行蹤不明或未盡扶養義務,由祖父母扶養
2 子女行蹤不明或未盡扶養義務,由孫子女扶養
3 非婚生子女由祖父母扶養
4 持有保護令或警政、社政機關介入處理及其他經保險人認定證明文件之家庭暴力被害人
5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
同為配偶與一等親直系血親之眷屬者,應擇一投保
依上述規定,父或母通常一定是未滿二十歲子女的依附被保險人。申請子女健保卡,就會查出全家人投保身分不符合規定,健保局就會強制變更全家人投保身分,責令依附配偶〈配偶具有被保險人身分者〉或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投保〈當心!健保局依法可以追繳保險費差額及罰鍰〉
By Suhail Hany
at 2013-08-24T07:14
at 2013-08-24T07:14
~~~投˙保金額越低~~保費越便宜
依付你的父母~~~可能比依付你先生~~還要高
況且你們夫妻的孩子,本來就該由你夫妻來負擔。
而不是丟給祖父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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