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問題及服裝費 - 工作
By Catherine
at 2012-07-10T00:00
at 2012-07-1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卡拉ok上班
(1)面試官跟我說小費為公款,員工不得私藏,抓到者開除。
第7天開始每天由公款中發100元當小費(不包含在薪資內)
我覺得這是顧客給我的獎勵,真的該歸公司所有嗎?
那如果客人說是給我的,不是給公司的,我應該交給公司嗎?
(2)面試官在面試時未談到服裝及耳mic的部分
但是過幾天他拿給我新的耳mic時說由我的小費中扣除
這合理嗎??
接著他要我填人事資料時,當中夾了幾張切結書
有一張的部分內容為:工作未滿90天須扣服裝費(我工作未滿30天想離職了),
但是公司給我的衣服是之前員工的二手衣,這合理嗎
PS我的切結書都還沒交給公司
(1)面試官跟我說小費為公款,員工不得私藏,抓到者開除。
第7天開始每天由公款中發100元當小費(不包含在薪資內)
我覺得這是顧客給我的獎勵,真的該歸公司所有嗎?
那如果客人說是給我的,不是給公司的,我應該交給公司嗎?
(2)面試官在面試時未談到服裝及耳mic的部分
但是過幾天他拿給我新的耳mic時說由我的小費中扣除
這合理嗎??
接著他要我填人事資料時,當中夾了幾張切結書
有一張的部分內容為:工作未滿90天須扣服裝費(我工作未滿30天想離職了),
但是公司給我的衣服是之前員工的二手衣,這合理嗎
PS我的切結書都還沒交給公司
All Comments
By Selena
at 2012-07-14T21:09
at 2012-07-14T21:09
如果不想做,趁早離開,約不要簽下去.對您比較好.
就猶如您說的,小費是給您的,公司可以收一成的服務費,但小費是另外客人給的,所以不應該算大家的.
公司這樣定,如果您覺得不合理,可以選擇不要做這份工作,或是做了這份工作,就乾脆拒絕客人給您小費,反正也不是納入您口袋,沒差~
公司給了您二手的工作服,這服裝多少錢也要問清楚?不然到時您離職了這套衣服要收您上千元,您也只能摸摸鼻子...
耳麥基本上是公司要給您的,如果是從您小費扣除的,以後離職就帶走,但可能嗎?或是壞了,到時誰負這錢?
看來,之後還會有上班時數或是放假的問題出現,還是再找份新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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