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專業律師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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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找到專業之就業服務法律師?2、請問公司如有﹝寄保人員而未真正從事工作﹞,在寄保前及退保後有做申請許可、招募、引進許可之行為,寄保中而從未用此寄保人數做申請許可、招募、引進許可之行為,這樣有違法以下就業服務法之規定嗎:第五條 第二項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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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wig avatarHedwig2008-01-25
如果就您所提在申請聘僱外國人時所提的資料(尤其是本國勞工人數)並無包括"寄保人員"的人數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因為重點在於"申請時"的資料是否有不實而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中"解雇"是指開除跟資遣員工如果是員工"自請離職"就不是大量解雇勞工保護法規範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