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獎勵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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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高齡之前請領了一個月失業補助,第二個月找到工作了,所以就沒再請領了.......假使做滿3個月我沒打算申請剩餘50%就業獎勵金;和有請領二者狀況下,後續會有其他差別嗎?這麼說;一年內再失業狀況如何?一年後再失業狀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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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09-02-19
※請注意~~以下的一年,是你要【再加保勞保滿一年以上】情況一『你只領一個月,不領就業獎金』★如果你「一年內」再失業你可以請領的失業給付就會剩下【五個月】的失業給付因為你沒有領滿6個月,所以「一年內」再失業,你可以『續領』,把之前沒領完的繼續領完,所以是【五個月】算法為6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2-21
補充:回答者:為了生活每天都要工作他說的很詳細~您要記得之後的工作滿3個月是需要以加保滿3個月才能申請獎助津貼~而獎助津貼是以未請領的50%一次發給~您若未加保滿1年以上~再次以"非自願性"離職~才可以申請剩餘為請領金額喔!!!加保滿1年以上~則"非自願性離職"的失業給付申請是重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