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就業工作?提前就業金? - 工作Gary · 2009-04-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問題一:之前也找工作找了2-3個月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個自己較能勉強的工作,一天工作13小時,月休4天,薪22,供2餐,無勞健保,想知道大家的看法,現在工作不好找,而有這樣的工作該做還是不該做?問題二:因前份工作是非自願失業的,有申請到失業金,那若我現在有工作了,在這部份我又應該�工作就業All CommentsFaithe2009-04-24問題一解答:在景氣不佳的前提下,建議板大,有工作就做吧,真的想換工作,也要找到新工作時再換,因為…當你貿然辭職時,下一份工作何時找的到…是在未定之天,你不會曉得答案的。問題二解答:你的新工作沒有加勞健保,因此…你不符提早就業獎助申請資格,如果板大目前的工作薪資不足1728Jacob2009-04-21⊕如果你已經看過很多詐騙吸金龐式騙局如果你常常因為沒有錢而被看不起如果你還在尋找賺錢機會卻找不到如果你還在為了加薪忍受著老闆罵如果你還在外面打工只為了22K薪資如果你不想加入直銷但找不到機會如果你不想推銷產品但沒有好的商機如果你想賺錢又不想拼命找人的模式如果你是努力過又�Kumar2009-04-22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Linda2009-04-21首先請問你這工作有超過十四天了ㄇ含六日喔~如果沒有可以請公司開離職證明要註明上班日到離職日時間~並加蓋公司章~這樣你可以申請失業再次認定~繼續領失業金~不過還是有十四天ㄉ等待期喔~如果是超過十四天就必須要新公司開出非自願離職證明才可以喔~所以你要先確定是否有超過十四天ㄉ時間~��Related Posts政府短期促進就業半年確定延為一年的問題提早就業獎金,再回原單位服務可以算嗎?請教一下就業服務相關法規要考哪些?無法進入全國就業e網臺北縣政府短期就業有要延半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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