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五年換工作特休歸零正常嗎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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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fficeGL (妤欣)》之銘言:
: 小妹在金融產業工作將近五年年資了
: 待過風管部門、會計部門、資訊部門
: 林林總總加起來大概約五年工作經驗
: 最近找工作,也是金融產業
: 月薪資有調整約10%,年薪約調整25%
: 可是假期整個歸零,等於是沒算年資
: 前半年三天,這樣合理嗎
: 我該不該繼續談呢?
: 或者怎麼談呢,感謝前輩們分享~

雖然推文的版友們都已經說這是常識了,
不過我們還是找出法令依據讓大家參考一下吧!

依勞基法第84-2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適用本法後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標準,依第十七條及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算。」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適用本法前已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之年資合併計算。」

因此簡單來說,如果是在完全不同的事業單位任職,特休的年資都是無法併計的,而應從到職日重新起算。
不過如果今天是因為公司改組或轉讓而有新雇主承接的話,新雇主就應承認原有的年資了(勞基法第20條規定),但這與原po所說的狀況應該不同
除了公部門以外,應該很少民間企業會優給特休吧,過去的工作經歷既然已經反映在薪資上了,只怕再談優於法令的特休假會模糊了談定的條件了

其他特休規定的細節,也可以參考我們上週寫的文章喔
https://wp.me/paBRqV-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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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force勞動力量|
讓社會多點微笑,讓勞資關係不再緊張。
https://twworkfor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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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9-05-22
有什麼好模糊,本來就可以談吧,薪水不是一樣用談的
也跟薪水一樣,不一定開了就會拿到而已
Hazel avatarHazel2019-05-27
原來優於勞基法會模糊工作條件 那一堆公司可以談的
都是爛公司了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5-29
可以談,但資方要雇用你的成本就會上升
Edith avatarEdith2019-05-31
公務員就是優在這裡,不論怎麼換年資歸零
而家翁*年資不會歸零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6-02
敢談就談嘛 W大只是針對法令作解釋 規定就是年資歸零阿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6-05
而公務員要跳來業界年資會歸零也成為他們跳的阻力
Puput avatarPuput2019-06-07
如果扣掉中小企業、傳產以外的產業會優給假的機率就提高
很多...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6-11
談特休會模糊什麼…我要錢也要假也談得到會有模糊什麼?
勞基法是低標,好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6-12
這不用貼法條啦,有常識的都知道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6-13
這廣告文吧
Susan avatarSusan2019-06-17
廣告法規很OK啊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6-19
W大一直都有在發勞動法的文跟鄉民分享 被說廣告文真委屈
Noah avatarNoah2019-06-19
他們在部落格都是無償回答網友的提問耶 最近開始才有收
Olive avatarOlive2019-06-20
費用 難道專業不值錢嗎 還要給你免費諮詢問到飽?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6-24
團隊成員平常也有正職工作 還願意寫文分享就該感恩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6-24
這團隊的文章算是寫得最淺顯易懂又不失專業的了 很適合
Kama avatarKama2019-06-25
無法令概念的勞工閱讀 很多版上的發問在這都可找到答案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6-26
謝謝樓上a大Q_Q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6-27
w大文專業推~
Noah avatarNoah2019-06-27
而且不管是觀念還是解答深入淺出,沒有發現錯的… 還超
級有耐心! 很多重複的問題在同一篇裡面 還是回答,很多
人腦袋很硬,我都寫到有點生氣了…
Ina avatarIna2019-07-01
原po又不是問法律怎麼規定 休假本來就是可以談的
Annie avatarAnnie2019-07-04
公司為了吸引有經驗的人 給對應資歷的休假並不少見好嗎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7-08
po明明就是問換工作特休歸零正常嗎?所以w大的回文沒問
題啊
Ula avatarUla2019-07-10
要談當然可以 但他問的確實是法律規定啊 這有問題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7-11
法律規定的意思,是如果公司不遵照法律,勞基法行政機關可
以直接罰公司。但是員工自己跟雇主談優於勞基法,當然合
約怎麼談都可以,公司違約是上民事法院,因為空間無限大
,所以當然以最低標準的法律來回答問題。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7-15
也感謝樓上E大Q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