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收到小費,但被公司充公,合理麻?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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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人在服務業曾經收到小費後,當場被公司主管拿走並告知此小費為公司所有,不為
私人圖利。。。。請問可以以什麼名義申述到那除了勞公局。。。。還可以以什麼名義爭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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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6-01-18
當下不討 你有什麼證據去申訴?
Lily avatarLily2016-01-21
調監視器把客人找來 錄音證明他錢是要給你本人的如何?
Andy avatarAndy2016-01-25
不向勞工局而透過公司內部...你認為公司內規誰訂的呢?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1-25
告他搶奪罪啊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1-26
你為什麼當下要讓主管拿走?
Leila avatarLeila2016-01-26
賤 下流 無恥
Irma avatarIrma2016-01-30
不是被公司充公 是被主管以公司名義充公 實際是私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2-02
很賤 在前東家遇過客人給小費但是要收據,前東家
就說開發票就是公司收入,我當下也很無言...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6-02-05
公司開發票,的確要算收入沒錯喔。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2-09
開發票就算營業收入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2-09
算收入啊,但是扣抵公司相關稅款後應該變成獎金給員工
Joe avatarJoe2016-02-13
外國的小費都是服務生拿 …反觀 顆顆…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2-15
對 我後來想到 客房服務有客人給小費 扣稅完就還是到個
人 但是那筆是停車小費 就不了了之被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