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工作收到小費,但被公司充公,合理麻? - 職場Una · 2016-01-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有人在服務業曾經收到小費後,當場被公司主管拿走並告知此小費為公司所有,不為 私人圖利。。。。請問可以以什麼名義申述到那除了勞公局。。。。還可以以什麼名義爭 取。。 -- 職場All CommentsJacob2016-01-18當下不討 你有什麼證據去申訴?Lily2016-01-21調監視器把客人找來 錄音證明他錢是要給你本人的如何?Andy2016-01-25不向勞工局而透過公司內部...你認為公司內規誰訂的呢?Edward Lewis2016-01-25告他搶奪罪啊Rachel2016-01-26你為什麼當下要讓主管拿走?Leila2016-01-26賤 下流 無恥Irma2016-01-30不是被公司充公 是被主管以公司名義充公 實際是私吞George2016-02-02很賤 在前東家遇過客人給小費但是要收據,前東家就說開發票就是公司收入,我當下也很無言...Odelette2016-02-05公司開發票,的確要算收入沒錯喔。Thomas2016-02-09開發票就算營業收入了Michael2016-02-09算收入啊,但是扣抵公司相關稅款後應該變成獎金給員工Joe2016-02-13外國的小費都是服務生拿 …反觀 顆顆…Regina2016-02-15對 我後來想到 客房服務有客人給小費 扣稅完就還是到個人 但是那筆是停車小費 就不了了之被吃了Related Posts美編月休四天27k要去嗎?南山工會做了一個影片某知名旅行社強迫推銷員工賣菸酒公司紅利分配懷孕初期,老闆要求我請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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