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真難找
找了兩個月好不容易有一間電腦公司入取我
今天去的第二天,就叫我們這些受訓的新人填寫一張切結書
內容:自任職日起,倘工作不滿一個月即行離職
以工作天數之薪津願遵照其人事管理規則規定辦理放棄領取。
想問一下板上的前輩 這應該犯法了吧
這間公司要受訓2-4個星期,考試合格過後才正式上班
如果受訓沒過,不就白白浪費了2-4個星期的時間還沒有薪水
還好第二天就跟我們說了,薪水不要也罷
但要是這樣違法,我想把這張切結書寄給勞工局
這樣可以罰到這間公司嗎??
圖 imgur.com/dNW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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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兩個月好不容易有一間電腦公司入取我
今天去的第二天,就叫我們這些受訓的新人填寫一張切結書
內容:自任職日起,倘工作不滿一個月即行離職
以工作天數之薪津願遵照其人事管理規則規定辦理放棄領取。
想問一下板上的前輩 這應該犯法了吧
這間公司要受訓2-4個星期,考試合格過後才正式上班
如果受訓沒過,不就白白浪費了2-4個星期的時間還沒有薪水
還好第二天就跟我們說了,薪水不要也罷
但要是這樣違法,我想把這張切結書寄給勞工局
這樣可以罰到這間公司嗎??
圖 imgur.com/dNW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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