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11在某外島水電監造工作(我是該工地第八任監工),發現到現場各種品質文件短缺(承包商應提供的文件)但是承商工程款卻領的差不多了!與工程會規定不符。而向公司反應不是無下文就是土木的監工會出面來替水電的承包商講話!我完全被架空~在多日思慮之後在8/7以E-mail向公司(在台灣本島)提出離職申請書而於8/11當日搭船返台抵台後即有在台的同事告知老闆說以E-mail提出且非公司正式離職單故不算數算我不告而別要算曠職將發存證信函向我求償!問��
工作離職老闆放話要向我求償~贈20點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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