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怎麼辦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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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補習班老師,在網路上找助教,但不懂法律,違反了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限女性,而且收到了公文,怎麼辦,我真的是無心的,不知道要怎麼去補救,我現在已經將職缺拿下來了,因為如果真的罰下來的話,我可能就沒有工作了。拜託各位大大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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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1-05-31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
Poppy avatarPoppy2011-05-31
裁量權還是在主管機關,依法來講不懂法律並不能免除責任(否則大家都說不懂法就好了,那社會不就亂成一團?)但有馬上改正行為撤掉廣告,算是有誠意的...主管機關依法能做的:『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