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板大,問題是這樣的
我有10天的年假,於今年2月時 家有私事先做留停,那時候10天年假都沒有休
2月份的薪水,公司就先把10天年假的薪資含在2月份薪水一起給我
於3/26銷假回來上班,也就是我三月份有5天工作天
老闆是跟我說,我上班的這五天,就給我當做是年假,換回來5天的特休
想問的是,我提前回來上班的5天,應該是有薪資吧 ?
就算換成特休,特休本身不是雇主要給薪水的嗎?
今天領到4月分薪水,卻不見我多上五天的摳摳
到底,這薪水怎麼看呢 ? 要如何跟雇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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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10天的年假,於今年2月時 家有私事先做留停,那時候10天年假都沒有休
2月份的薪水,公司就先把10天年假的薪資含在2月份薪水一起給我
於3/26銷假回來上班,也就是我三月份有5天工作天
老闆是跟我說,我上班的這五天,就給我當做是年假,換回來5天的特休
想問的是,我提前回來上班的5天,應該是有薪資吧 ?
就算換成特休,特休本身不是雇主要給薪水的嗎?
今天領到4月分薪水,卻不見我多上五天的摳摳
到底,這薪水怎麼看呢 ? 要如何跟雇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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