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數年前據說在金融風暴後
就開始了事務人員無加班費
改為補休制度
最近剛好有更改
董事長佛心來著又開始給加班費了
之前有的補休還是補休
可是最近上司覺得接單量沒有特好
所以要安排尚有特休及補休人員
預先安排9.10月的假
還說兩個月內每週一次
我一方面是那時沒要幹嘛
一方面是希望能未來時再運用
而且我們特休是不能全休完的
有些得還給公司時數
(怪規定,懶得計較,聽說南部很多如此)
所以其實本來每年假就不多了
又要被這樣莫名其妙給花掉
而且是沒假的人就不用放了,所以也不是無薪假
想請問版友們這樣合理嗎?
是不是有什麼法規之類能夠去跟我們主管反應
請他不要硬性規定呢?
不知道這能不能發在本版
如有違規通知一下我自D,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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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開始了事務人員無加班費
改為補休制度
最近剛好有更改
董事長佛心來著又開始給加班費了
之前有的補休還是補休
可是最近上司覺得接單量沒有特好
所以要安排尚有特休及補休人員
預先安排9.10月的假
還說兩個月內每週一次
我一方面是那時沒要幹嘛
一方面是希望能未來時再運用
而且我們特休是不能全休完的
有些得還給公司時數
(怪規定,懶得計較,聽說南部很多如此)
所以其實本來每年假就不多了
又要被這樣莫名其妙給花掉
而且是沒假的人就不用放了,所以也不是無薪假
想請問版友們這樣合理嗎?
是不是有什麼法規之類能夠去跟我們主管反應
請他不要硬性規定呢?
不知道這能不能發在本版
如有違規通知一下我自D,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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